黃向墨吁保護18C條款 助華社抵禦種族言論冒犯

2016年11月29日 12:05

2016-11-29 12:15 來源: 今日澳洲

編者按:的修改案目前正愈演愈烈,引發華社和其他少數族裔社區高度關注。對很多移民、特別是經歷過「白澳政策」和20年前「韓森時代」的老移民來說,這個條款的意義尤為重要。

華社僑領黃向墨正在少數民族社區發出呼籲,要求當局不要取消或修改《反種族歧視法》18C條款,以及倡議社區民眾團結一致,保護該條款不受衝擊。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澳洲廣東僑團主席,澳洲深圳社團總會會長黃向墨)

據《晨鋒報》報道,黃向墨日前在中文媒體「」發表了一篇題為《18C條款是社會的基石》的文章,呼籲不要取消《反種族歧視法》18C條款,以確保規範言論中可能出現的種族冒犯。

黃向墨在文章中稱,「如果在自由言論這一議題上採取強硬態度的人們成功把18C從《反種族歧視法》中剔除,這將在社會撕開一道巨大的口子。現在,正值世界各地的人們開始激烈地討論移民、外國勞工和激進問題的時候,社會撕裂是我們最不想看到的結局。」

作為著名華商和玉湖集團董事長,黃向墨與兩位澳洲前部長Bob Carr和Andrew Robb都關係密切。不過,今年早些時候,他因政治捐款而成為輿論焦點。

早在今年8月份,黃向墨在中國國家媒體《環球時報》發表評論文章,稱華人在澳政治捐款並未獲得對等利益。他說,「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將政治訴求與政治捐款的技術操作更有效地有機結合,再如如何運用媒體來闡述、推廣自己的政治訴求」。

報道稱,自2012年以來,黃向墨已向兩黨政治捐款超過100萬

黃向墨支持18C條款,認為修改該條款會給華人社區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他說,「作為在澳華人,我們見證了一些媒體在中國的角色和動機的問題上,進行了歇斯底里的爭論,同時也做出了片面失實的報道……從任何理性的角度來看,這兩個法條(18C和18D)在為反種族歧視提供保護的同時,也在合理地保護言論自由。」

保守派的聯邦政要們,包括Canning選區的Andrew Hastie議員、Dawson選區的George Christensen議員和David Leyonhjelm參議員在內,認為黃的言論正說明18C條款為何要被廢除。

Hastie議員表示,「這再次證明了18C條款已經過時,只有這樣,我們在討論諸如中國國情和海外投資時暢所欲言,而不必擔心有人向澳大利亞人權委員會發起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