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香港大專團體聯署反對修改《逃犯條例》憂大陸羅織罪名引渡政治犯
來源:希望之聲澳洲生活台
香港多個大專團體聯署反對修改《逃犯條例》。(攝影:鄭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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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19年3月24日】
視頻製作:鄭銘
香港政府藉台灣凶殺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令未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大陸可以用單次個案方式引渡疑犯,引發各界包括歐美等國際社會普遍擔憂。香港大專學界和10多個專業團體發起聯署反對修例,擔憂大陸用包裝的罪名引渡政治犯,破壞香港的人權法治。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21名大專學者於2月底發起聯署,反對港府修改《逃犯條例》,認為修例除了損害香港的人權法治,也令所有在港人士的言論、出版、學術和其他自由受到威脅;更為「一國兩制」以及香港的繁榮穩定敲起「喪鐘」。全球共有19個專業團體加入聯署,其中包括116名大學教授和50名行政人員。
香港科技大學副教授成名在星期日公布聯署結果的記者會上指,港府雖然多次表示今次修例不包括政治案件,但現時香港的法治排名為全球第16位,而中國大陸只有82位,近年至少有20多名維權人士被大陸當局以非政治罪名進行審訊,更在香港策劃了銅鑼灣書店事件,加上中美貿易戰可能不斷升溫,令香港成為國際政治的磨心,影響香港法治和繁榮安定。
成名:「我們預計中美或中國與國際社會就有關經濟、政治甚至軍事的張力或持續一段相當長日子,我們憂慮這條例一旦成立,萬一中國內地政治局勢進一步收緊,獨裁傾向進一步收緊,跟西方政治張力進一步升溫,任何路經香港的政經商界的外國人士都可能觸及地雷而被引導,在這情況下香港就成為一個國際政治磨心, 會進一步摧毀我們較為政治中立的地方所享有的繁榮安定及一個獨立於中國(共)政府干預法治的傳統。」
他又指,即使港府聲稱香港法庭會把關,但事實上香港的法庭無權檢視大陸,因此擔心香港的人權法和普通法保障,在大陸起不到作用。
香港浸會大學副教授陳家洛強調,現時法例是保證港人士不會被引渡至大陸的防火牆,並非港府所指的漏洞。
陳家洛:「現行保障在香港的市民或在港工作的人不能被遣返或移送大陸司法制度中,其實並不是漏洞而是防火牆,是一國兩制當中國際社會觀察和關注的一個很重要的基礎,現時林鄭月娥跟李家超做的不是堵塞漏洞,而是自毀長城,是正面攻擊這道防火牆,做法等同於將一國兩制引火自焚。所以為何在港的國際商會那麼大反應,為何歐盟、英國、美國、加拿大跟香港有密切關係的這些國家要出聲就這原因。」
陳家洛批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拒絕進行正式公眾諮詢是一大錯誤,現時到商會解畫只是補鑊,而商界要求豁免商業罪行,表現自私自利自大,亦是「搞分化」。
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支持香港與台灣達成引渡協議,但反對跟大陸達成引渡協議,因為根據現行《逃犯條例》,港府已可應中國以外任何與香港沒有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的要求,作出一次過的個案移交安排,現時提出修訂將剔除立法會把關的角色,將單次移交程序擴展至大陸,擔心被引渡至大陸的人未能得到公平審訊。
對於港府有可能接受商界意見,在可引渡的罪行中剔除商業罪行,李安然認為會造成不公平和分化,大陸方面也可以其它罪名提出引渡。
李安然:「當今日政府真將一些商業罪行剔除,但你不知內地經濟情況如何變化,它有變化時香港又將商業罪行放回名單上,今日坐在這的教育界、專業界別人士到時還會幫一些商界人士出來反對嗎?不會了,因為到時只是將一些已通過制度中,再將一些商業罪行加入去,所以現在他們的做法會令就政府修訂這整個質疑的聲音分化了,削弱了個力量。反而我認為商界如真的不信任內地系統,應該將整個修訂範圍將內地剔除,而非單純將一些商業罪行剔除就足夠。」
他進一步指,即使《逃犯條例》的修訂並不涉及政治罪名,大陸政府亦可利用經濟犯罪之名,或將被要求引渡人士涉嫌觸犯法例所包括的46項罪行,如欺詐、偽造文件、逃稅、賄賂、走私、非法墮胎,以及賣淫等罪行,以此進行引渡。
陳家洛呼籲市民於3月31日參与遊行,反對港府修改《逃犯條例》。
責任編輯: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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