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澳洲18年卻被取消了PR?無論真公民or准公民,這些細節必須關注
來源: 新石器留學移民 原文鏈接
何種情況下公民身份會被取消?
過了入籍申請就完事兒了?沒那麼簡單!
品行良好;
成為澳洲公民是移民澳洲的最後一步,所以很多人認為只要拿到了那張澳洲公民紙,就能高枕無憂,但事實並非如此。不管成為公民多久,一旦沒有繼續滿足公民的相關規定,移民局隨時還會取消你的公民身份。
最近,一位澳洲公民在通過入籍申請18年後,卻被取消了PR,然後又被拿走了公民身份!這是怎麼回事呢 ?

身份為何被取消
來自黎巴嫩K先生9歲就來到了澳洲,已在這裏定居了41年之久。
2000年5月他以PR身份申請入籍,2000年6月入籍申請順利通過(那時候的入籍審理可真快呀……),但K先生沒有履行最後也是關鍵一步 – 參加入籍儀式並宣誓。
但是他一直以公民自居,直到2017年東窗事發。
雖然K先生有AAT上訴的權利,但他認為自己有公民身份,PR沒了就沒了吧。
2017年4月,移民局以K先生犯下非法拘禁罪(被判刑3年零4個月)而取消了他的PR。按說此時他的PR已經是過去式了,但品行問題向來是澳洲政府最嚴格把關的,即便是已經拿到的簽證,如果品行有問題,照樣被取消!
然而沒想到的是,2018年5月,移民局取消了之前同意K先生入籍的決定,理由就是他沒有了PR身份。
K先生這回不幹了,取消PR就算了,怎麼公民也沒了?於是他上訴到了AAT。

AAT上訴失敗
在上訴中AAT發現,早在2001年5月,移民局其實就已經取消了他的公民身份。也就是說,在移民局的系統里,K先生還只是個PR。
2007年,澳洲通過了新的公民法,其中的過渡安排與取消他公民身份的決定有衝突。也就是說,之前批准他入籍的決定依然有效。移民局大概也沒有顧得上管他的事,於是K先生這麼不明不白地繼續當著澳洲公民。
在上訴中,K先生辯護稱,入籍通過時,他的確是澳洲PR,沒有哪條法律明確規定成為澳洲公民后還要繼續滿足這一要求,因此「失去PR」不能成為取消公民身份的依據。
AAT的法官雖然認可K先生說的,但也認為沒有證據表明入籍通過後就不需要繼續滿足持有PR這個前提條件。
而且K先生還說如果沒有了澳洲公民身份,他便沒了國籍。但AAT發現他來自黎巴嫩(承認雙國籍),他還可以擁有黎巴嫩國籍。
AAT還發現,2000-2016年期間,K先生曾犯案11起,分別被處以2月-3年零4個月不等的刑期,這足以說明他品行有問題。
雖然移民局是因為他沒有了PR而取消了他的公民身份,但AAT認為沒有PR和品行有問題這兩點都可以成為非常充分的理由,因此支持了移民局的決定。

根據現行的《澳大利亞公民法》,想要成為澳洲公民,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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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是澳洲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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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申請通過後,必須在12個月以內參加入籍儀式並宣誓。
這3種情況中的任意一種都可能導致公民身份被取消,而K先生3個都滿足也是夠奇葩了。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品行有問題是最致命的!品行有問題會給澳洲居民和社會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一旦在此出問題,公民身份或任何一種澳洲簽證99.99%都會被取消!
根據公民法,即使通過了入籍申請,但是沒有在12個月內參加入籍儀式並宣誓的話,移民局仍然有權力取消公民身份的。所以嚴格來講,K先生還不是真正的澳洲公民。
另外入籍儀式和宣誓的重要性很容易被人忽視,想必很多人都會以為通過申請就萬事大吉了吧。所以這裏也提醒大伙兒在申請入籍時切不可掉以輕心,不要眼看著萬里長征馬上要成功了,卻毀在這最後一哆嗦!

結語
目前,入籍申請人數創了新高,而通過率則恰恰相反,且入籍審理時間也在不斷延長。
2017-18財年入籍通過人數只有80,652人,創了15年來的最低記錄。移民局的解釋是出於安全考慮,越來越多的申請人需要完成「複雜的身份審查」。
現在入籍這麼慢,大伙兒可一定要珍惜機會,按規定走完所有的流程。
但當時由於聯繫不到他,這個決定無法送達,所以K先生應該是也不知道這個取消的決定。那移民局為什麼後來又取消一次呢?
另外雖然K先生的事情只是個例,但也提醒我們,不管是正在申請入籍或已經成功入籍,都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管是澳洲還是其它國家,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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