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HarkHark布里斯班
今天,一位QUT的亞裔留學生,為了$252的停車罰款將和City Council法庭相見,如果失敗她將支付超過$2000的費用。
Ethel Chan還發現,自己的車輛被人移動過。
她告訴媒體,自己並沒有移動車輛,她的車是被畫黃線的City Council員工移動的!
City Council方面否認了這個指控,並給出了一份目擊者的證詞。
這份證詞中指出,沒有人去移動這輛車,因為這會涉及到大量的申請程序(paper work)及額外調動一輛拖車。
然而,City Council給出的這個目擊者證詞,竟然來自兩位畫黃線的員工?如果我們的理解沒錯的話,這兩名員工應該是這起Case中的涉及人員,如何能作為目擊者身份給出證詞呢?
根據Brisbane Times的報道,目前的情況對Ethel Chan非常不利:她必須要證明自己沒有回到現場及沒有移動車輛。
比較難理解的是,一個人要如何證明自己沒做什麼呢?要給出一個長達五天的不在場證明是非常難的!
Ethel Chan表示,在這個期間她有看到City Council的員工在畫線,她還曾發簡訊詢問過友人是否需要挪動車輛。
Ethel Chan告知媒體,這件事是如此的不公平,她怎麼去證明一件自己根本沒做過的事不是自己做的呢?也許支付罰款是最輕鬆的方式,但作為一名法學院學生她不能坐視這樣不公平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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