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孩子遭受校園欺凌 你有起訴學校的權利嗎?
來源:澳洲中學
如何才能讓遭受欺凌的孩子更容易起訴學校呢?
一所私立學校因拒絕向一名遭受校園欺凌的男生支持賠償金,而促使維州政府正在進行調查,如何讓遭受欺凌的學生更容易起訴學校。
所有形式的欺凌都有可能造成長期的危害,而且往往是災難性的心理和物理影響。許多年輕人因為持續遭受欺凌而選擇自殺【相關閱讀:安樂死根本安樂不了,別宣傳了】。
有證據表明學校欺凌與晚年生活中的沮喪和犯罪之間存在著聯繫,無論是受害者還是欺凌者都是如此。
學校有法律義務解決學生的欺凌問題,併為受害者和施暴者提供必要支持。
校園侵凌引發政府關注
案件中所涉及的校園欺凌事件始於2016年,這名男孩曾多次遭到校園暴力襲擊。
當這名男孩因足球受傷接受了膝蓋重建手術,還在拄著拐杖時,依然遭到侵犯。肇事者用軟木塞堵住了他受傷的膝蓋,並說道:「我們現在扯平了。」
男孩哭著倒在地方!
肇事者還在 Instagram 上創建了一個群聊,告訴男孩要自殺並稱為他為「笨蛋、小貓咪、侏儒……」。
去年10月份,這名男孩在學校等校車時,肇事者再次向他發起攻擊。
「我立刻摔倒了,膝蓋感到了疼痛。」
去醫院就診時,這名男孩的膝蓋移植組織已經脫落。他不得不再次接受一次膝蓋重建,因此也無法參加激烈的運動。
儘管肇事者被警察起訴並判12個月的良好行為保證金,但受害人的學校卻拒絕了他的賠償要求,相反派了一個獨立的醫療小組進行檢查,反覆的評估給孩子及家庭帶來了巨大創傷,而迫使家長放棄起訴學校。
這名男孩的母親一直在遊說維州政府修改法律,以便讓遭受欺凌的受害者更容易尋求賠償。
維州教育部長也給這位母親寫信表示,他很關心這個男孩的經歷以及對其家庭的影響。尋求解決方案,讓受害者更容易起訴學校。
攻擊與法律
在校外,諸如推搡和毆打等身體接欺凌行為將被視為人身攻擊,並在刑事司法提議中進行處理。
州議員們現在進一步處理不同形式的欺凌問題。
例如,《2011年犯罪修正案(欺凌)法》(維州)側重於跟蹤纏繞行為和其他旨在威脅或者造成身心傷害的行為,而擬議的《2017年法令修正案(欺凌)法案》(南澳)將威脅、侮辱、羞辱或者在線騷擾他人等欺凌行為定為刑事犯罪。
這些法律沒有理由不適用於學校。
無論發生在哪裡,各種形式的情感欺凌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澳大利亞法律正逐步引入對精神虐待的回應。例如,根據《2015年加強網路安全法案》和《2018年加強網路安全(非自願分享親密圖片)法案》,有更多渠道可以投訴網路欺凌。
外部投訴渠道和刑事後果是一回事。
案例分析
但是,如果一個孩子經常被欺負,而學校對他的反映無人理睬,情況有會如何呢?學校會因對學生造成的傷害而被起訴嗎?
新州法院是這樣說的。
在三個典型的案例中,一名前學生通過證明學校因為不作為、玩忽職守而獲得了賠償。Jazmine Oyston, David Gregory 和 Ben Cox 證明了他們一直遭受著學校未能解決欺凌所帶來的精神傷害。
在認定學校負有法律責任時,法院為學校的法律責任設定了有價值的參數。
學校對學生富有直接和通過教職工所承擔的法律責任。當情況發生在學校可控範圍內時,即在學校的場地上,在上學途中或者在學校組織的遠足或活動上,這種責任就存在了。
當通過數字媒體發生傷害時,或嚴格意義上的學校活動(如體育)外,滿足這一要求就會變得更加模糊。
在上述每一個案例中,受害者詳細列出了一連串的投訴和家長與學校溝通的證據。
Jazmine Oyston 在學生時代曾遭受推搡、辱罵和騷擾等,因為她的焦慮、驚恐發作(在學校曾叫救護車)以及投訴,學校最終意識到了這一點。
David Gregory 和 Ben Cox 也遭受過類似的身體欺凌。Ben 的母親在他身體遭受不同程度的傷害時曾多次被去學校。她向校長表達了她的深切憂慮。
學校人員做了什麼或者沒做什麼則是下一個關注的重點。在Ben的案例中,即使在這些事件發生之後,學校也沒有意識到其他學生的欺凌行為,甚至告訴Ben「欺凌塑造性格」。
如果這樣的行為繼續發生,學校可能會給出他們的反欺凌政策,但如果學校不能證明已知相關政策並且按照遵循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那麼學校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要讓學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必須證明學校的不作為造成了傷害。當涉及到身體傷害時,這一點是最容易證明的,但如果是因為欺凌而帶來的精神疾病之間的關係則可能很難取證。
當精神疾病發展一段時間后,隨著人們生活中的其他因素髮揮作用,這一點尤其成問題。
David Gregory 在30所歲時曾聲稱,他的精神疾病是10多年前在學校遭受持續欺凌產生的直接後果,最終他從新州政府那裡獲得了近50萬澳元的賠償。
上述案例和其他以這種傷害為中心的案例現在表明對精神疾病危害延遲發展的更多認識。
面臨的困境
但對於教育工作者和他們的保險公司而言,對於事實上的爭論可能給他們提供不那麼承擔責任的空間。就像上面報道的墨爾本男生經歷一樣。
來回的扯皮、狡辯,讓家長和學生很難有更快捷的方法獲取應有的賠償。
在最終裁決之前,法院訴訟可能會持續很多年,譬如 Jazmine 案件就從2007年持續到2013年。
尤其是在已經承受重大損失的成本、時間、經歷和教育的情況下,它很少能很好地服務於各方。

所以,當事實指出學校的責任時,學校應更專註于達成公平的解決方案,而不是設計反對或者推遲索賠的手段。
希望維州政府能夠儘快解決目前所面臨的問題,讓家長為遭受傷害的孩子能夠更容易起訴學校!
原文鏈接: 點擊進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