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上萬居民拒絕檢測,部分竟是因為不想用年假來隔離…
來源: 澳洲第一傳媒
維多利亞州正在進行一場「閃電式」測試,但一些居民卻拒絕接受新冠檢測。
對新冠病毒進行的範圍廣泛,且規模巨大的檢測一直是澳大利亞應對新冠病毒的重要法寶,但似乎並非所有人都願意參与其中。
在過去的一周中,有報道顯示維多利亞州30%的酒店接受隔離人員拒絕了檢測建議,近1000人在墨爾本熱點地區進行的「閃電式」檢測中也拒絕接受這一測試。
但是,在墨爾本部分地區社區傳播的病例激增令人擔憂之際,人們是否會被強迫進行新冠病毒檢測呢?
人們為什麼拒絕新冠檢測?
他說:「如果有人來到您家門口,要求您接受檢查,請做出肯定回答。」
但是代理首席醫學官保羅·凱利(Paul Kelly)說,他理解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接受檢測。
「昨晚我自己也在想這件事,如果有人來我家,敲我的大門,而我沒聽說他們要來做測試,我會如何回應?」他說。
「這需要非常仔細的解釋,我們已經與多元文化社區進行了大量合作,這是墨爾本非常多元文化的區域。」
凱利教授說:「檢測可以是強制性的,所有州和領地的首席衛生官都享有根據其公共衛生法案賦予的強行檢測和實施其他機制的權力,但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的做法。」
凱利教授說,有些人對讓自己的小孩子接受檢測感到擔憂。
墨爾本媒體的一位聽眾說,當檢測人員出現在他位於Maidstone家門口時,他選擇不開門,因為他錯誤地認為如果接受了檢測,即使他沒有癥狀,也必須自我隔離。
他說:「我真的不想用病假或年假[來進行自我隔離]。」
在維多利亞州的熱點地區,沒有癥狀的人無需在接受檢測後進行自我隔離。
如果人們拒絕新冠測試,政府能怎麼辦?
各州、領地和聯邦法律賦予政府權力,可以強迫某人進行檢測。
人們的顧慮並不是沒有道理,但在這樣的局勢面前,或許只有配合和理解,才能夠控制住維多利亞州疫情的嚴峻形勢。
在目前爆發疫情的維多利亞州,《公共衛生與身心健康法》(Public Health and Wellbeing Act)賦予該州的首席衛生官權力,強迫某人接受檢測。
在澳大利亞的其他地區也有類似的法律規定,聯邦《生物安全法》( federal Biosecurity Act )還允許有關部門發布控制令,這可迫使人們接受檢查並提供樣品進行檢測。
「如果人們患有精神疾病,很可能會剝奪他們的自由,我們已接受這一點很多年了,這不是一個公民自由議題,這受到了很多保護。我認為,對於新冠病毒,這真的很類似。」
聯邦代理首席醫學官保羅·凱利教授說,維多利亞州政府的回應是「相稱且適當的」。
維多利亞州首席衛生官必須相信某人已感染或暴露在傳染病之下,才可以下令要求此人進行新冠病毒的檢測。
如果此人不遵守規定,將面臨60個懲罰單位,或將近一萬澳元的罰款。
衛生部門將強制性檢測視為最後手段。
維多利亞州州長丹尼爾·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s)懇求人們利用這一機會接受檢測。
「如果某人未能進行指定的檢查或檢測,則此人將在指定的地點,指定不超過72小時的期限內可被拘留或隔離拘留,」法律說。
強制檢測真的會發生嗎?
凱利教授說,衛生部門不願強制進行檢測。
「向人們解釋,獲得合作是首選辦法。」
「我認為有十萬人的回答是肯定的,所以讓我們專註于積極的方面。」
曾擔任過阿爾福德健康機構(Alfred Health)總法律顧問的律師比爾·奧謝(Bill O'Shea)表示,之前曾有過社區健康需要超越個人自由的[判案]先例。
他說:「有很多例子可以證明醫學界和醫學議題可以剝奪我們的自由,而精神健康顯然是其中之一。」
「犧牲是對人們進行檢測,甚至可能違背他們的意願。」
奧謝說,他相信隨著侵入性較小的唾液檢測法的推出,這將減少拒絕檢測的人數。
他說:「我認為政府不願意這樣[強迫]做的原因是如果面對新冠疫情,就必須得到民眾全身心的支持。」
「政府必須讓社區與之站在一起。」
「如果沒必要的話,我們就不想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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