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澳中商圈
自上周四開始,墨爾本大都會地區和Mitchell Shire地區已實施了強制口罩令,居民在外出時必須帶上口罩。
但就是有人要「搞事情」。
上周末,一名墨爾本女子因未戴口罩在進入Bunnings商店時遭到工作人員阻攔。
她自錄視頻上傳至社交媒體,威脅要起訴工作人員歧視,並聲稱「自己有權不戴口罩」,「商店則沒有權利讓人戴口罩,也沒有權利讓人出示醫學證明,更無權拒絕她入店」。
「作為一名女性,我有權利做我想做的任何事。」
該女子還自認為有理有據地稱,商店員工違反了「1948年《人權憲章》對男女性別的歧視」。
蒙納士大學法學院副教授Luke Beck指出,「戴口罩是法律要求。我們所有人都有戴口罩的法律義務。法律規定,除非有例外情況,否則必須戴口罩。」
「戴口罩與人權無關。」
他表示,一家商店「完全可以」要求顧客在沒有醫療豁免情況下進入商店時戴上口罩,如顧客拒絕的話,也有權要求顧客離開。
正如Beck教授所說,
「沒有任何權利可以違反法律,也沒有權利損害他人的健康。」
視頻發布后,短短几個小時瀏覽量就超過20萬次,該女子也遭到了網友的抨擊。
但事情並未結束。
兩天後,該女子再一次不戴口罩跑到一家郵局,懟著工作人員拍視頻,聲稱「我不需要戴口罩」,「我建議你自己了解一下人力服務部關於誰才需要戴口罩的信息。」
而視頻中的郵局員工一邊聽著她的指責,一邊冷靜地為她提供服務。
與此同時,又有一名女子效仿,大鬧Bunnings商店,並拒絕戴口罩。
「我們人民不同意這些嚴酷的法律。」
你個人行為,千萬別代表全體澳大利亞人!
網友:你不代表我們!!!! 我很樂意戴口罩,我認識的每一個人也很樂意戴口罩。我也很樂意帶你去新冠患者病房裡走一圈,到時候你可千萬別戴口罩!
她指出,針對工人的暴力事件上升了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