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轉!澳洲房東起訴租客欠租$6000,結果反需倒賠$2629

來源: 澳華網

一房東以拖欠房租為由起訴其租客,並讓其支付約$6000的費用,結果反需倒賠$2629。

據了解,剛房屋位於Kingston的高級公寓內,房東以租客拖欠其兩個月租金及損壞及弄都房內財物為由向ACT民事行政法庭(ACAT)遞交了訴訟。但據所說,他們並不欠房東房租,因為在租約即將到期的最後幾個月,銀行已經收走了該房屋。

仲裁庭了解到,該房屋於2013年與銀行(Bank of Queensland)簽訂了合同,但是房主一直拖欠銀行貸款並未償還。對此,銀行並未啟動強制拍賣程序,但在2018年底決定扣押其Kingston公寓。

昆士蘭銀行於去年1月就通知了該房屋內的租戶,稱該房屋可能會被銀行收回,並命其儘快搬出公寓。也是從那時起,租戶不再向房主繳納租金。

但房主認為,租戶仍需向自己支付$5723澳幣房費,因為作為註冊房主及租賃條款,她仍是出租人。她表示,在銀行實際擁有該物業之前,無權干涉或終止房屋租金款項。

仲裁庭並不認同房主的說法,法庭裁定房主與租戶的租約在銀行通知租戶搬走的那一刻就結束了。

案件就此並沒有結束。

(圖片來源:網路)

租客隨即在ACAT向房東提出反索賠,理由是他們在接到銀行通知后,「不小心」繼續向房東支付了三周的租金。並且房東沒有履行承諾,幫助他們修復烤箱,空調和瓷磚。

最終法庭裁定房主索要未付租金的要求被駁回,並將銀行強制執行后收取的$1929澳幣租金退還給租客,以及$700因為瓷磚掉落的賠償。

同時,租客同意賠償損壞的咖啡部件$40澳幣。

房主對此判決並不滿意,她決定繼續上訴,因為她認為銀行始終只是表明要收回該房產的意圖,但是並未實際收回。銀行檢查員正在調查銀行是否錯誤的佔有了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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