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房東有義務給租客裝空調嗎?一文讀懂各州租賃法
熱浪肆虐澳洲,數百萬民眾正經歷酷暑考驗,不少租客被迫在沒有空調的房間內揮汗如雨。
對於自住業主而言,是否安裝空調全憑個人意願,但對於廣大租客來說,房東是否有義務提供避暑設備?
雖然法律並未在大多數州強制要求提供空調,但這已成為租賃市場中影響房產吸引力的關鍵因素。
住宅租賃管理局(RTA)發言人Sam Galer建議,沒有空調設備的租客應主動與房東協商安裝事宜。
他指出,考慮到這關係到未來房產的競爭力,房東往往有動力進行升級。
此外,如果房屋因高溫變得無法居住,租客有權向仲裁庭提出申訴,要求房東確保房產符合「適宜居住」的標準。

儘管氣候炎熱,大多數州和領地並未強制房東安裝空調

沒有空調的租客可以申請安裝(圖為 Clovelly Beach)
由於當前租賃市場競爭激烈,Galer提醒民眾,在選擇房產時務必確保其符合自身的生活需求。
目前,全澳各州對「適宜居住」的法律定義各不相同,不少地區近年來已陸續更新租賃法,以提升最低標準。
目前,新州法律並未強制要求房東提供空調或供暖設備。
然而,法律明確規定房產必須「適宜居住」,租客可以據此作為理由,辯稱安裝空調是保障居住條件的必要手段。
在昆州,空調並不被視為生活必需品。
租客可以與房東協商安裝,部分房東也傾向於將空調作為吸引租客的重要配套設施或租賃條件。

許多出租物業都配有空調(圖為 Clovelly Beach)
維州的最低租賃標準在全澳範圍內最為嚴格。
目前,該州已要求出租房的主要生活區必須配備暖氣。
值得關注的是,從2027年3月1日起,維州所有新簽署的租約都將要求在主要生活區安裝電力製冷系統。
此外,新規還涉及天花板隔熱層的安裝,以及對外門、窗戶和牆壁通風口密封條的要求。
塔州
在氣候較涼爽的塔州,法律要求房產在出租前必須在主要生活區安裝暖氣,但房東並無義務安裝固定的製冷系統。
不過,法律規定所有房間必須設有開口以保證空氣流通。

從2027年3月1日起,維州所有出租房的新租約都要求在主要生活區安裝電力製冷系統(資料圖)
儘管南澳頻繁受到極端熱浪襲擊,但目前法律對出租物業安裝空調並無硬性要求。
在北領地,房東的基本義務是確保房產保持乾淨、適宜居住,並符合現行的健康及安全標準。
首領地
雖然堪培拉以冬季嚴寒著稱,但首都領地目前尚未引入針對製冷或供暖設備的最低法定標準。
西澳房東雖然沒有提供空調的法定義務,但必須確保房屋安裝了符合標準的隔熱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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