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保護令剛結束幾小時 維州房東就迫不急待下逐客令

2021年04月01日 20:44

來源:1688 澳 洲 新 聞 網

維州的租賃支持機構表示,在暫緩驅逐令于周日結束后僅數小時,一些租戶就收到了房東勒令他們搬家的通知。

Anika Legal是一家為租戶提供免費在線法律服務的機構,首席執行官林姆(Noel Lim)表示,從周一開始,他們就開始收到請求提供有關房東逐客令的支持服務。

他說,「我們從第一天開始就收到了這樣的支持服務請求,說明接下來還會有更多這樣的支援請求,因為房東準備文件也需要一定時間。很明顯,許多房東一直在坐等禁令解除,這樣他們就可以驅逐租客了。」

關鍵的租賃保護措施,包括禁止增加租金,於3月28日結束,同一天,也結束了。

這些保護措施是在新冠大流行的最初幾周推出的,目的是防止租戶因失業和收入減少而無法支付租金最終被驅逐。

周一,根據修訂后的《2021年住宅租賃條例》,新的租賃法開始生效,該條例旨在讓維州的租賃更公平、更安全。

但一些租賃機構表示,這些改革在保護仍受COVID-19經濟影響的租戶方面做得還不夠。

租戶與住房聯盟的秘書諾伊斯(Eirene Tsolidis Noyce)表示,「我們很高興看到對規定進行了一些修改,但它們沒有解決COVID-19導致失業給許多租房者帶來的更大的租金債務問題,而現在又取消/縮減了JobKeeper和,還有臨時簽證持有者面臨的困難,他們本來就無法獲得任何補貼。」

該組織呼籲州政府免除因COVID-19影響而產生的租金債務。

去年12月,弗納(Michael Furner)失去了他在一所大學從事了5年之久的研究員工作,他是數千名仍在受到COVID-19經濟影響的維州租房者之一。

根據新規定,沒有明確理由的驅逐租戶通知是不被允許的。但如果租戶拖欠租金,房東現在可以在14天後發出離開通知。

林姆敦促任何因未付租金而接到搬家通知的租戶,在採取行動之前都要了解自己的權益。

他說,「我們為遇到這種情況的人推出了一項免費的支持服務,包括代表租戶與房東談判,就租金支付計劃達成一致意見,並讓租戶為上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做做準備,要麼讓房東停止驅逐,達成租金支付計劃,要麼要求延長租期,以便找到下一個安身之所。」

「租房者應該知道,如果他們確實收到了搬家通知,他們不必在那個最終日期離家。這隻是過程的開始,他們應該尋求進一步的專家建議。」

今年3月,根據數據顯示,儘管明令禁止驅逐租客和禁止增加租金,一些房東仍將租戶告上維州民政及行政法庭,試圖驅逐他們。

去年10月,因租戶無力支付租金而申請終止租約的個案數目為685宗。到今年2月,這一數字已升至近1100宗。

維州房地產協會主席卡爾南(Leah Calnan)表示,禁止驅逐的禁令讓許多房東很難受。

她說,「在過去的12個月里,這一禁令和其他對房主權利的重大限制,對父母投資者來說很艱難。」

「大多數房東和物業經理在與租戶一起應對COVID-19的同時,自身也面臨許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