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房東想趕走帶娃單親媽媽租戶,遭網友炮轟
近日,一名維州房東因為打算趕走一位帶著孩子的單親母親而惹了眾怒。

01.
據報道,前不久,這位房東在Facebook群組中發帖尋求建議。
他說,租住他房子的夫妻正在鬧離婚,那家的丈夫要搬出去。
房東擔心,男人搬走之後,單親母親單靠自己可能無法支付每周640澳元的租金。
房東在帖子中寫道:「我的物業經理告訴我,雖然新租約只會以母親的名字簽署,但我不能趕走她和孩子們。」
他還補充說,物業經理提到那位母親將會從Centrelink獲得支持。
儘管如此,房東還是擔心那位母親能否繼續支付租金:「目前租金是每周640澳元,我擔心她可能很快支付不起租金。既然我不能趕走她,有沒有其他選擇?」

02.
這個帖子被轉發到Reddit后,迅速引發了澳洲網友的憤怒。
許多人批評房東:
所以他不願意給一個已知的好房客一個機會?她沒有破壞房產等;如果她拖欠了房租,你可以驅逐她。

我相信她會得到某種支持來安置孩子。如果她能證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就給她一個機會。如果她付不起,那就到時候處理這個問題。

由她來決定她的收入是否能負擔得起繼續支付房租,而不是房東。他也不知道她會從即將成為前夫的人那裡得到什麼關於子女撫養費和可能的撫養費的支持。
如果她願意簽署新租約,你應該接受,如果她不願意,也許給她一小段沒有租約的時間來找新住處。

也有人看到了房東的難處:不管人們是否同意房東的意見,這都是他們的財產,而不是政府的。如果政府不想提供住房,那麼就不能指望房東不能對該房產行使某些權利,例如選擇誰可以住在那裡,誰不能住在那裡。

如果你不是物業經理或投資者,你根本不知道(澳洲的)物業管理有多難,因為有各種立法等。它非常有利於租戶。幾乎不可能驅逐租戶 –?可能需要數年時間和數千澳元。這項立法充其量是模稜兩可的。物業經理在為房東盡職調查的同時,還應在立法的限制範圍內工作,同時應有同情心和同理心。
這不僅僅是「她決定是否負擔得起」的情況。這很複雜,應該考慮所有因素。

03.
面對網友們的批評,房東在Facebook群組中也闡述了自己的觀點,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合理的。
他表示:「作為投資者,評估情況的變化是完全正常的。」
他認為,要求租客提供財務證明也是合理的:「如果我的財務狀況出現問題,租戶的現狀可能會影響到我的經濟穩定。」
「如果在完成盡職調查之前出了問題,誰會幫我支付房貸?」

對於房東的行為,Tenants Victoria(維州租戶權益組織)首席執行官Jennifer Beveridge表示,房東在這種情況下無權發出驅逐通知。
而且,房東無權要求租戶提供新的財務證明、來證明他們能繼續支付租金:「租戶有隱私權,包括在一段關係結束時。租戶每個月按時交租,已經將租金納入了預算中。」

但那位房東表示,網友的吐槽可能會讓「租客面臨的境遇更糟」,因為不滿的房東可能會選擇將房子賣了,導致出租房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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