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拒簽還有救嗎?還能申請移民嗎?詳解Section 48條款,AAT上訴及拒簽搶救方法

2023年03月08日 18:03

本文作者Jason ZHANG

註冊移民代理,NewStars集團CTO,分部金牌留學移民顧問,筆名迷途未遠。

擁有極其豐富的移民留學處理經驗,喜歡用移民法解決各種簽證問題,擅長處理各種「疑難雜症」,主筆NewStars上百篇留學移民乾貨文章,讓申請人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十幾年前我到,入學半年後,同班同學續學生簽被拒,於是便黑了下來,從此不知所蹤。

如果上天能給我一次再來一次的機會的話,我一定會對他說:「上訴吧!」事實上,同學當時真的有打算去上訴,但是他找的中介竟然告訴他上訴期是拒簽后28天(法律規定是21天),於是他錯過了上訴,永遠失去了翻盤的機會。

前言

不能再遞一次嗎?

什麼是Section 48條款

其實在他的簽證在被拒時,我們最初的想法是,拒了就再遞一次唄。事實上,這個是行不通的,因為這會受到Section 48條款的限制。

Section 48條款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申請人在境內不斷的續簽,從而達到無限期滯留在澳洲的目的。試想一下,假設拒簽后,可以再遞簽,拿著過橋簽繼續等待,然後萬一又拒簽,又再花錢遞簽,那就沒完沒了無窮無盡了。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制定了Section 48條款,規定了在境內申請簽證被拒(或者簽證被取消)后,如果手上沒有實質性簽證(注:過橋簽不屬於實質性簽證,學生簽,旅遊簽,485等等屬於實質性簽證),就不能繼續遞交新的簽證申請(除了規定的少數簽證類別之外)。法律原文如下:

但有上訴權

什麼是AAT上訴

AAT上訴,實際上叫做merits review,是移民局內部的一個獨立部門,對簽證申請進行重新審核,因此,在上訴結束之前,這個簽證審理在法理上並未結束。上訴遞交后,手上的過橋簽會從35天有效期重新變為無限期,允許你一直待在澳洲等待上訴結果。

通常來說,境內遞交的簽證申請,才有上訴權。例如,境內遞交的學生簽證,被拒后,就可以上訴。境外遞交的學生簽證則沒有上訴權。

另外,還有少量擔保類的簽證申請也是有上訴權的,例如境外配偶移民的申請如果被拒,是可以上訴的。

再另外,人在境內,簽證被取消也是有上訴權的,境外沒有,本文就不展開來講了。

或許可以再遞一個簽證

上訴AAT的必要性

Section 48條款是有適用條件的,就是手上如果沒有實質性簽證的時候才會適用。

如果簽證被拒時,手上的簽證仍然有效,那麼,完全可以馬上再遞交一遍簽證,甚至換一個別的簽證來遞,而不是直接上訴。例如在持有485期間遞交190簽證,190簽證被拒時485仍有效。

如果被拒時,原有的簽證已經過期,手上只剩下過橋簽,那麼,就真的只有上訴一條路了。

21天

上訴的最遲期限

按照移民法,簽證申請被拒后,手上的仍然有35天有效期。但是,境內的上訴大部分情況下必須在被拒后的21天內遞交。法律原文Regulation 4.10如下:

上訴

審理周期

由於上訴庭AAT的低效率(也許是人手不夠),上訴審理周期通常比較長。例如,筆者做過多個485簽證的上訴,審理周期通常需要2年左右,學生簽證的上訴通常也要1-2年,至於配偶移民,通常要3年以上,也得2-3年。詳細的審理周期,大家可以到AAT的官網查到:https://www.aat.gov.au/resources/migration-and-refugee-division-processing-times

上訴期間

由於上訴審理周期普遍不短,因此,在上訴期間有非常多的操作空間。儘管上訴期間有Section 48在攔著,但仍然是有辦法可以遞交簽證申請的。分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境內遞簽:移民法Regulation 2.12規定了在受Section 48影響下仍然可以遞交的簽證類別,常見的有過橋簽證,配偶移民,以及190,491和494簽證(注意,裏面並不包括189),完整的列表如下:

另一種是申請過橋B到境外遞簽:如果打算遞交的簽證不在上圖豁免列表裡,那麼,終極的解決辦法就是,先申請一張過橋B(去免簽國家,如泰國或斐濟旅遊一下),然後在境外遞交簽證后,再回澳洲。

例如,假設小明在拒簽上訴期間,189獲邀了,那麼小明是沒有資格在境內遞交189簽證的,只能離境遞交。而且,有意思的地方在於,Section 48隻會禁止你在境內遞簽,但並不禁止你在境內下籤,所以離境遞簽之後,可以回到澳洲等下籤。

上訴失敗了

但還沒拿到邀請怎麼辦?

如果AAT上訴失敗還沒拿到邀請,是不是就徹底完蛋,只能離境了?不是的,如果AAT上訴失敗,那麼,一方面,過橋簽仍然會剩下35天有效期,另一方面,還可以在35天有效期內,遞交Federal Circuit Court (FCC)的Judicial review申請。(注意,遞交FCC申請后,需要額外手動申請過橋簽證)

由於FCC的低效率(應該還是人手不夠吧),Judicial review仍然需要較長的審理周期,拖個1-2年是非常正常的。在等待期間,仍然可以像上一節AAT等待期間一樣,繼續去操作相關的申請。

總結來說

Technology

框架下,對簽證進行合法搶救的方法還有不少。不過一旦拒簽,申請人接下來的操作和規劃就至關重要,非常需要一個專業的中介進行指導和幫助,否則一步錯可能會導致步步錯。

簽證無小事,如果要確保簽證下籤,是非常值得花點小錢去找專業的中介來幫忙的。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做,為了省一點小錢而導致工作簽證或PR申請被拒,不僅會推遲你拿PR的計劃,還會讓你損失慘重。因為無論上AAT還是FCC,單是申請的成本(不含中介費)都至少是幾千刀起。

最後,願世界和平,願這個世界沒有拒簽。

*以上內容轉載自NewStars教育移民,會火對內容或做細微刪改,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