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勺都不行!注意!澳洲打孩子或入刑
這項擬議的法律改革獲得了100位健康和社會福利領域專家的支持。
目前,昆州法律改革委員會(QLRC),正在審查《刑法》第280條。
QLRC也包含了若干有公信力的公益組織,如The Daniel Morcombe Foundation(丹尼爾·莫康基金會)和Bravehearts(勇者之心基金會)…
該條款目前允許父母、看護人和老師在「合理體罰」的前提下、為自己辯護,以規避傷害指控。
QLRC提出:要麼給予兒童和成年人同等的法律保護,禁止所有形式的傷害行為,
要麼將「合理體罰」的範圍、限制在父母「使用最小力量」的情況下。
新法案擬定:禁止任何會導致孩子受傷的懲罰方式,包括用木勺、皮帶等工具打孩子;也會明文規定、不得用任何方式打孩子的頭、臉或脖子。
根據該提案:「出於憤怒而施加的力量」,將不再被視為教育或管教的合理理由。
在周四一檔電視節目中,珀斯市長Basil Zempilas和陽光海岸市長Rosanna Natoli參与,他們都表示支持這一禁令。
Zempilas說,孩子還在穿尿布的時候,輕輕拍一下屁股(因為尿布很厚)是可以接受的。但現在他開始重新思考這件事,包括它看起來像是一種暴力行為。
「我覺得自己的想法正在改變,十年後如果體罰徹底被禁,我們可能會回頭想:『我們以前竟然真的允許打孩子?』」
Natoli則認為,如果像勇者之心和丹尼爾·莫康基金會這樣有公信力的組織都支持這項改革,就該認真傾聽。
「作為家長,我自己也經歷過。在極少數我真的失控、打了孩子的時候,那其實並不是出於清晰的管教目的,而是因為我當時非常沮喪。」
「所以我認為,我們社會已經在進步了,也需要明確傳達一個信息:暴力不能解決問題,暴力也不是可以接受的方式。」
你覺得澳洲社會在對待孩子管教方式上,變得更進步了嗎?
(來源:7News、Facebook及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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