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套路深!數百萬澳人多花冤枉錢

澳洲能源零售商被指利用價格手段「坑害」消費者,這些操作被形容為「噩夢級別」。

代表能源零售商的最高機構否認了這些指控,並將責任推給澳大利亞能源監管機構(AER),而這些電力公司正遊說該機構修改相關規則。
據報道,消費者權益組織CHOICE依據一項較新的權力,向澳大利亞消費者監管機構提交了所謂的「超級投訴」。
按照規定,該機構必須在90天內作出回應。
CHOICE稱,能源零售商使用了「不正當手段」,比如推出名稱與現有計劃相同但價格更低的新計劃,從而繞過了通知消費者可以切換到「更優價格」的義務。這種做法導致很多客戶每年多花數百澳元。
CHOICE表示:「他們的目的似乎就是儘可能讓消費者感到困惑。」
據稱,那些沒有切換到新計劃(儘管名字一樣)的客戶,平均每年損失171澳元,有些用戶甚至一年多付了588澳元。
該組織還指出,約有四分之一收到「最佳價格」通知的客戶,其實已經在使用與新計劃同名的舊計劃。CHOICE估算,這種誤導行為造成消費者總損失高達6500萬澳元。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去年12月發布的一份關於國家電力市場的報告顯示,這一市場覆蓋除西澳和北領地以外的所有州和地區,結果發現五分之四的澳人並未使用其零售商提供的「最優價格」計劃。
CHOICE首席執行官Ashley de Silva表示:「搞清楚你是不是在能源賬單上被坑,原本不應該這麼難。」
「我們呼籲ACCC採取強有力的法律行動,制止這些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不正當行為。」
代表電力零售商的澳大利亞能源委員會(AEC)則駁斥了這項投訴,稱CHOICE的說法「不準確」。
該委員會的首席執行官Louisa Kinnear表示,三年前監管機構曾否決過零售商希望修改賬單用語的提議。
「目前賬單上的『更優價格』用語,是由AER監管的《更好賬單指南》決定的,零售商必須遵循這些規定來通知客戶當前可獲得的最優惠方案。」
「ACCC早就知道這個問題,零售商也一直在與AER進行長期討論,試圖修改賬單上的表達方式,以便客戶更容易理解。」
AEC在2023年向AER提交的一份意見中指出,缺乏證據表明現行的「最佳價格」提醒「未能鼓勵」更多客戶選擇最便宜的電力方案。
能源監管機構表示,目前正在考慮相關選項,以提升賬單信息的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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