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政府計劃在9月30日起實施新規。(類似的規定,隔壁新州也計劃在9月實施)
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及其他電池驅動的代步工具不再能登上火車(包括V/Line)及長途巴士。
(今年3月,墨爾本Union火車站的一列車曾因上面一輛電動自行車起火而導致緊急疏散)
本次新規排除了更容易疏散和通風的有軌電車與非長途巴士。
此外,普通自行車,以及行動輔助類的電動代步工具(如電動輪椅或移動滑板車)不在禁令之列。
另,把腳放在公交座位上的罰款將從305澳元降到102澳元,但如果弄髒了座椅,則依然是罰305澳元。
還包括:只要有輪椅使用者上了車,則必須確保其的空間或座位。
交通廳還表示,正在考慮是否允許小型兒童自行車進入電車和公交車。這類自行車尺寸通常與嬰兒車或摺疊自行車相當,但現行法規仍禁止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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