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他媽偷偷帶回中國,我找了6年!」紐西蘭男子崩潰

「我們的婚姻看起來很好,但突然間,孩子媽媽帶著孩子直接離開紐西蘭,回了中國。」
紐西蘭一位父親接受了RNZ的採訪,這天正好是他兒子的生日。
「很難受,沒能在他特別的日子陪在他身邊。而且不知道他在哪裡,過得怎麼樣,心裏很難受。但這就是現實吧。」他說。

孩子被母親「單方面帶走」
那是2019年,這位奧克蘭父親在某個工作日下午收到律師郵件,發現妻兒已離開。
他回到家發現空無一人,妻子帶著3歲的兒子已經離開了紐西蘭。
「他們就這樣走了,沒有通知我,也未經我的同意,孩子母親直接帶走了他。
「我甚至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在婚姻中一切看起來都很好,但突然之間發生了這種事。我完全沒想到。」
此後幾年,家庭法院的監護權命令以及國際刑警失蹤人員通報相繼發布。
《海牙公約》規定了各國如何處理國際單方面轉移子女和監護案件,但由於中國未加入,這些命令無法在中國執行。
在兒子和妻子離開后的很長時間,這位父親經歷了家庭法院程序。
法院判決將母親2019年的行為定性為「單方面帶走孩子」,並授予父親完全監護權。
法院表示,這位父親希望「真正參与孩子生活」,將孩子帶回紐西蘭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由父母共同照顧更有利。
「監護權判給我后,她消失了」
疫情期間的邊境限制下,這位父親曾兩次為自己和孩子安排了入境隔離,以回到紐西蘭。
「她沒有配合。她曾同意孩子回到我身邊,也同意他回紐西蘭。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可能是她的一種手段,讓孩子留在國外。我獲得完全監護權,法院簽發監護令后,她就消失了,所有溝通都中斷了。
「我去過上海兩次,也沒找到孩子。我去過她之前向法院提供的地址,但沒有看到孩子居住的任何跡象。
「我向上海警方尋求幫助,但他們說你是外國人,我們無能為力,讓我回紐西蘭。」
他表示,國際刑警組織的通告有一定作用,如果孩子去其他一些特定國家,在邊檢時將會觸發相應程序,紐西蘭當局可以將孩子帶回紐西蘭。但這種情況很可能不會發生。
「紐西蘭系統存在漏洞」
在法院命令、國際刑警通報以及在中國一無所獲后,他做了更多調查。
「我和移民部門聯繫后發現,我兒子的中國的簽證與紐西蘭護照的有效期挂鉤。如果護照到期,簽證也會失效。所以我能做的就是阻止護照更新。」
孩子的護照將在11月4日到期。
然而,他發現紐西蘭護照部門無法阻止護照更新,他認為這是一個需要修補的漏洞。
「這個漏洞已經被人利用過,如果繼續放任不管,紐西蘭將在國際上丟臉。必須趕緊堵上漏洞。我的遭遇並非個案。」
他的情況的確並非個例,根據司法部數據顯示,《海牙公約》成員國里自2020年以來,已有163名兒童從紐西蘭被帶走或滯留海外。

這位父親寫信給部長們,指出如果內政部不阻止護照申請,就等於「在行政上幫助孩子滯留海外」。
他認為,這涉及法律與道德問題,並可能為未來案件樹立「不良先例」。
內政部回應:依法行事
內政部及其部長拒絕接受採訪。
監管與身份服務代理副秘書John Sneyd在聲明中表示,部門已建立相關流程以監控情況,並會繼續與這位父親溝通。
該部門職責是執行《1992年護照法》,該法要求向所有符合條件的人發放護照。
「我們只能在法律明確允許的情況下拒絕為紐西蘭公民發護照。在類似案件中,必須先取得法院命令,指示部門不為某位公民發放護照。」
問題在於,正如這位父親所了解的,孩子必須在紐西蘭境內才能發出該命令。
「這就是我認為《護照法》需要緊急改革的原因,讓內政部有能力和責任,在法院及國際機構已確認轉移子女的案件中果斷採取行動。」
內政部長Brooke van Velden在聲明中承認,此事對這位父親是令人痛苦的情況。

「我已回應他的信,說明了所需文件,並鼓勵他與部門溝通。我相信部門正根據《1992年護照法》妥善處理相關事宜。我們目前沒有計劃修改法律。」
這位父親表示,這種回應對急於見到孩子的家長來說,是切身而沉重的打擊。
他最後一次見到兒子,僅通過短暫不穩定的視頻通話。
「我非常痛苦,這件事對我的心理健康影響很大,但我會保持清醒,盡我所能把他帶回屬於他的地方。
「我不希望他作為一個外國人生活在中國,他可以在紐西蘭自由生活,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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