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殘忍!澳華裔高官拎狗猛砸牆,辯稱 「一時衝動」,法官:這是犯罪

近日,澳大利亞首領地(ACT)當地政府一名華裔高級公務員Yunhao Yang,因對前女友的寵物狗實施暴力行為,違反《1992 年動物福利法》,最終在首領地地方法庭認罪並獲刑。
這起案件的監控錄像曝光后,其殘忍程度讓不少網友憤怒不已。

今年3月9日晚上11點左右,有人看到Yunhao Yang在公寓外遛狗,隨後他帶著這隻僅六個月大的小狗進入一處凹廊,接下來的一幕被監控完整記錄 —— 畫面中,Yunhao Yang用牽繩將小狗狠狠拎起,猛地甩向牆壁。
在小狗重重摔落在地、癱倒不動后,他還上前對其進行踢打。
幸運的是,這隻屬於Yunhao Yang前女友的小狗,最終並未在此次襲擊中受嚴重傷害,緩了一會兒后慢慢站了起來。
值得注意的是,庭審還透露,此次虐狗行為發生在Yunhao Yang被這隻小狗咬傷雙手的第二天。

當時他因咬傷入院,並注射了破傷風疫苗【相關閱讀: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這也成為後續辯方辯護的理由之一。
辯方辯稱,這一行為是「一時衝動」,但法官駁回了這一說法,認定其行為是「蓄意為之」。
法官在庭上表示:「這是一隻無助的動物,被託付給你照料。動物完全依賴人類的保護,而不是傷害它們。」
「這並非一時衝動,而是發生在事發后的第二天。」
但法官也指出,28歲的Yunhao Yang此前沒有犯罪記錄,在首領地政府擔任高級職務,過去一直守法,有家人的強力支持,並在接受心理治療。
一份精神科報告顯示,他在情緒調節方面存在困難,並伴有心理健康問題。

法庭認定,這些問題雖不能成為其行為的借口,但在當晚確實導致了被告的行為失控。
最終,Yunhao Yang被判處18個月的良好行為令,期間須接受強制監管及持續的心理健康治療;同時,未來兩年內禁止他擁有或照料任何動物。
對於這一判罰,法官解釋稱,此舉是在 「懲戒與康復之間取得平衡」,考慮了被告的認罪態度、悔意,以及 「再次犯案的低風險」 。
但法官也著重強調:「這必須成為一個警示,虐待動物是嚴重的犯罪,社會期望 —— 法律也要求 —— 對此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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