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李小龍當街耍雙節棍,華人海外「踩雷」,被判刑還罰1500美元

2026年02月01日 10:48

一段「街頭表演視頻」,讓一名自稱武術教練的男子,在新加坡從「被圍觀喝彩」,走到「被突擊逮捕」。

據《新明日報》報道,中國籍男子李宏偉(59歲,譯音)因非法持有雙節棍、苦無及指節套,面對兩項抵觸《槍支、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的控狀,以及一項持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

他最終承認其中一項指控,被判 坐牢6個月又2周,並罰款2000新元(約1480美元)。

2025年9月8日,一段視頻在網上流傳。畫面中,李宏偉身穿黃色服,背著黑色背包,站在兩個路樁上擺出馬步姿勢,左右手輪換耍起雙節棍,動作頗有李小龍風格。視頻里,有圍觀者起鬨稱他為「新加坡李小龍」,周圍傳來笑聲,結尾甚至有人鼓掌喝彩。

正是這段看似表演性質的視頻,引起了警方注意。一個多月後,10月12日,警方在芽籠18巷找到李宏偉,並從他身上搜出雙節棍、五刃苦無以及指節套。當場將他逮捕,兩天後才獲准保釋。

庭審中,李宏偉表示自己過去在中國是一名武術教練,當時在新加坡擔任舞台經理,隨身攜帶的器具只是用於表演和教學,並不清楚新加坡對武器的法律規定如此嚴格。

(李小龍揮舞雙截棍成為一代經典)

不過控方指出,根據新加坡《槍支、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雙節棍被明確列為武器,持有者必須取得許可證,而被告並未獲任何豁免。

雖然雙節棍並未用於犯罪活動,也未造成實際傷害或恐慌,但警方同時查獲的指節套和苦無同樣屬於非法武器,其中苦無更被視為具有高度攻擊性、在使用時可能致命。

法庭最終認為,被告對法律不熟悉不能作為免責理由,綜合其持有多種違禁武器的事實,作出實刑判決。

這起案件也提醒不少,到了海外生活,不能再用國內的經驗去判斷是非。看似普通的表演道具或武術器材,在當地法律下可能就是違禁武器,一旦踩雷,輕則罰款,重則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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