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嬰兒潮」一代陸續步入晚年,澳大利亞正迎來大規模財富交接期。
房產作為家庭資產的重要組成,如何在代際之間平穩過渡,成為眾多家庭關注的核心議題。
長期以來,遺囑信託被視為兼顧資產安排與稅務規劃的重要方式,但近期公布的一份稅務草案,為這一安排帶來新的不確定性。
主要住宅豁免或迎調整
澳大利亞稅務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ATO)發布的草案裁定,聚焦通過遺囑信託繼承房產後,是否仍可享有「主要住宅資本利得稅豁免」。
按照現行規定,繼承房產後兩年內出售,通常可申請資本利得稅豁免。
若超過兩年,在特定情況下亦可延續該待遇。
草案提出,若持有超過兩年,只有在受益人實際居住且遺囑中明確賦予居住權時,方可繼續適用豁免。
稅務顧問貝琳達·拉索(Belinda Raso)指出,若不符合條件,家庭可能需承擔較高資本利得稅。
以悉尼、墨爾本房價為例,三十年前約30萬澳元購入的房產,如今或已超過100萬澳元,即便享有折扣政策,稅負差異仍不容忽視。
草案尚未最終定案,但已引發廣泛討論。
養老金稅規則同步修訂
與此同時,關於超級年金(Superannuation)的稅收規則也出現變化。修訂版本提出,個人去世時間可能影響年度稅負計算。
財務顧問利亞姆·肖特(Liam Shorte)表示,新規則或以財年初與年末餘額較高者為基準計稅,這意味著即便年初離世,也可能產生整年相關稅費,相關安排仍在審議階段。
國際視角與現實背景
目前,澳大利亞並未設立正式遺產稅。
部分州曾實施類似制度,但已在數十年前取消。
對比之下,美國、英國和加拿大等國家對超過門檻的遺產徵收相關稅費,紐西蘭則已廢除該制度。
在財富集中轉移的時代背景下,政策細節的變化,正成為家庭資產規劃中不可忽視的變數。
無論最終如何落地,提前理解規則、合理規劃,已成為當下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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