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劇! 加拿大亞裔房東為省幾十塊, 被判坐牢+重罰, 租客更慘! 千萬別忘這事

在加拿大安省圭爾夫的一個深夜,一場大火悄然在家中燃起,一家四口正在睡夢之中。
等他們意識到的時候,火已經封住了出路。Jeanette Niebler-Blei和她的女兒Rachel Niebler被困在火場里,兩人再也沒能走出來。另外兩名家庭成員拚命逃出,卻落下了「嚴重且永久性傷害」。
一場火,一個家,徹底沒了。讓人心寒的是,這場悲劇,本來完全可以避免。
涉事的房東不僅遭到重罰,還進了監獄!

火災發生在2024年3月11日深夜。事故發生后,消防部門對整個城市屋小區進行了地毯式檢查,結果觸目驚心:7個單元要麼沒有煙霧報警器,要麼報警器已被拆除;4個單元沒有一氧化碳報警器;還有14個單元無人應門或長期空置,根本無法檢查。
一個小區,就有這麼多「定時炸彈」,這已經不是偶發事故,是系統性的漠視。
兩名亞裔房東Hung Viet Le和Mai Pham隨後被提起指控,罪名包括:未在二樓走廊安裝煙霧報警器、未在一樓安裝煙霧報警器、未在地下室安裝煙霧報警器,兩人均在法庭認罪。

近日,最終判決下來,處罰力度之大震驚了整個安省,Hung Viet Le被判處50天監禁,這在安省消防安全違法案件中極為罕見。
Mai Pham雖未被判監禁,但兩人均被判2年緩刑,並需繳納3.7萬加元罰款。
圭爾夫市政府在新聞稿中專門強調:「因消防安全違法而對房東判處監禁,極為罕見。」
市法律服務總經理Jennifer Charles表示,希望這一判決能起到「公眾教育作用」,讓其他房東意識到,《消防法》下的法律責任不是擺設。

圭爾夫消防局局長Steven Goode明確:「這一前所未有的判決清楚表明,保障租戶安全既是道德責任,也是法律義務。」
刑事責任之外,兩名房東還面臨1150萬加元民事訴訟。起訴方是遇難母女的遺產繼承人,以及兩名倖存者。
訴狀指控房東明知存在「出口數量不足」的隱患,允許超額居住,且未安裝或未定期檢查煙霧報警器。
然而,兩名房東在答辯中否認全部責任,並將矛頭指向住戶,稱「火災起因於房屋內的爐灶,原告在烹飪過程中操作不當」。民事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

安省代理消防總監John McBeth也藉此案發出警告:「這起事件向安省所有房東和物業所有者發出明確訊息:你們在法律上有責任確保房屋每一層及所有睡眠區域外,都安裝並保持可正常工作的煙霧報警器。」
這裏要特別提醒在各位華人朋友:根據安省《消防法》,每一層樓、每個睡眠區域外,都必須安裝可正常使用的煙霧報警器。如果家中有燃氣設備、附帶車庫,還必須額外安裝一氧化碳報警器。
而從2026年1月1日起,安省進一步擴大了一氧化碳報警器的強制安裝範圍——不僅要在睡眠區域外安裝,還必須在每一個睡眠區域內也安裝一個。

這不是建議,是強制要求。
一個煙霧報警器,成本不過幾十加元。但少裝一個,代價可能是兩條人命、一個家庭的破碎,以及房東自己面臨的牢獄之災和巨額罰款。
不管你是房東還是租客,現在就去檢查一下家裡的報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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