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房東遭欠租$7200,呼籲將長期欠租定為犯罪
一位被租客拖欠7200澳元租金的墨爾本房東,正要求維州政府對租賃法規作出重大改革,呼籲將長期欠租定為犯罪。

Vikas Sharma於2026年1月將其唯一的投資房產——位於Sunshine West的一棟房產——租給一對夫婦。然而租客此後連續四個月未交租金,也未完成繳納水費所需的相關文件。
Sharma依照州法規定向VCAT申請聽證會,希望獲准向租客發出搬離通知。然而VCAT以技術原因駁回了他的申請,理由是”未提供充分依據,沒有列出相關法案條款”。事實上,Sharma在申請中已詳細說明欠租時間、金額,並援引了《住宅租賃法》相關條款。
身為兩個孩子的父親,他目前需同時償還兩份房貸及市政費等開銷,連女兒學費都已捉襟見肘。”我一直處於悲傷和焦慮之中,總是半夜驚醒。”他聯繫了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住房與建築廳長辦公室及Rental Dispute Resolution Victoria等多個機構,均無下文。他甚至報警,但警方表示拖欠租金屬民事糾紛,無法介入。

律師警告走完VCAT流程可能需數月,Sharma恐花費數千澳元法律費用。他呼籲政府精簡VCAT流程,並通過立法將拖欠租金兩到三個月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這輩子再也不買投資房了。”
Sharma並非個例。Dan Yeats損失超6.5萬澳元,前租客將South Morang聯排別墅糟蹋得”不衛生、不安全”,屋內堆滿生蛆垃圾,牆上抹著貓糞。護士Mikaela Cowan在Mill Park被欠8000澳元,一對67歲和84歲老夫婦也被拖欠1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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