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能免責」!加州13歲少年持刀殺死15歲男孩 法院認定二級謀殺成立

美國加州聖克拉拉縣少年法庭周五裁定,一名當時年僅13歲的少年對一起致命持刀案件負有二級謀殺責任。該案發生在聖何塞高端購物中心Santana Row,受害者為15歲少年大衛·古鐵雷斯(David Gutierrez),他在情人節約會當晚被刺身亡。
法官安德里亞·E·弗林特(Andrea E. Flint)在裁決中認定,檢方未能證明案件構成一級謀殺,但確認被告「有意實施刺擊行為,並對人命安全表現出明顯漠視」,因此成立二級謀殺。
案件發生於今年2月14日情人節。根據庭審證據與監控視頻,涉案少年與另一個由多名疑似幫派成員組成的小團體在Valley Fair Mall率先發生衝突。
視頻顯示,該團體在商場內毆打一名穿紅色外套的顧客,並搶走其鞋子。隨後不久,這些人轉移至Santana Row,再次與他人發生衝突,並搶奪了一條金項鏈。
警方表示,事件升級過程中,該13歲少年先動手攻擊,並在之後與受害者大衛及其女友在噴泉廣場再次相遇,衝突迅速升級。

庭審視頻顯示,在短暫對峙不到一分鐘后,該少年突然持刀刺向大衛,至少刺中三次,其中一次刺入胸部心臟位置。
受害者隨即踉蹌倒地並失去意識,最終不治身亡。警方確認現場未發現受害者攜帶任何武器,證人也證實大衛當時處於無武裝狀態。
辯護律師曾主張該少年可能誤以為受害者持刀,因此屬於正當防衛,並強調當時存在緊張對峙環境。
但檢方與多名目擊者均指出,大衛並未攜帶任何武器。法官最終認定,「沒有充分證據表明被告有合法自衛理由」。
辯護方同時提出,被告年齡僅13歲,心理與認知能力尚未成熟,並提及其成長背景困難,包括父親服刑、家庭經濟與藥物問題等。

法官弗林特在裁決中指出,被告雖然年幼,但其行為具有明確的攻擊意圖:明知使用刀具具有致命風險
曾有被刺經歷,了解暴力後果
在衝突中選擇使用刀具而非徒手打鬥
在受害者試圖退避后仍繼續攻擊
法官因此認定其行為構成「對生命安全的有意識漠視」,符合二級謀殺標準。
同時,她也表示檢方未能證明「預謀與蓄意」,因此不構成一級謀殺。
聖克拉拉縣地方檢察官Jeff Rosen表示,對二級謀殺裁決「基本認可」,但認為這隻是「向正義邁出的一小步」。

他強調,希望判決能夠讓受害者家庭獲得一定安慰,同時也強調社區必須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受害者家屬則在庭外表示,儘管未獲得一級謀殺定罪,但仍認為判決「基本公正」。
大衛的母親表示,孩子是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被殺害;其親屬則稱,這起案件「摧毀了整個家庭」。

根據加州法律,未滿14歲的未成年犯即便涉及嚴重暴力案件,最高通常僅可在青少年矯正體系中被監管較短時間。
本案量刑將於7月1日宣布。檢方表示,將尋求遠高於常規青少年案件的處罰,甚至提出最高可達7年的監管請求,這是近年來極為罕見的做法。

該案發生后,引發外界對加州少年司法制度的激烈討論。自2021年改革以來,嚴重青少年犯罪不再送往州級少年監獄,而改由縣級系統進行矯正與改造。
檢方認為,在極端暴力案件中,現行制度可能不足以保護公共安全。
而辯護方則強調,少年犯罪應以改造為核心,而非懲罰性關押。
*以上內容系網友指點山河自行轉載自美國華人圈資訊,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