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人反轉!爾灣華裔女醫生「毒殺」丈夫案,法官駁回刑事訴訟

還記得爾灣華人女醫生余悅(Yue 「Emily」 Yu,音譯)涉嫌「毒殺」丈夫的案件嗎?這起處處透著「違反常識」的投毒案,最終還是由橙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提起刑事訴訟。不過,在5月29日,橙縣高等法院法官駁回了對余悅的訴訟,理由是檢方在訴訟過程中隱瞞了關鍵證據。
早在去年10月,檢方追加余悅「投毒未遂」(attempted poisoning)罪,卻因關鍵證人無法出庭,檢方不得不撤銷了追加的控罪。如今,檢方再次因隱瞞證據被法官駁回訴訟,令人驚訝于檢方在法律程序上的業餘!
指控
華裔女醫生謀害親夫
此事發生在2022年,爾灣的華裔女醫生余悅,被控將下水道清潔劑Drano倒入丈夫傑克·陳(Jack Chen)的檸檬水杯中「毒殺」丈夫,在診所外遭到警方逮捕。
監控錄像成為案件核心證據:畫面顯示,一名女子在廚房水槽附近的檯面上,將管道疏通劑倒入一個容器中,隨後可能與飲料混合。
丈夫傑克·陳聲稱,他多次注意到自製的檸檬茶帶有異常的「化學味」,於是暗中安裝監視設備,最終捕捉到妻子的可疑行為。陳先生表示,自己飲用后出現嚴重健康問題,並被診斷出兩處胃潰瘍、胃炎和食管炎。
FBI實驗室檢測進一步證實,涉案玻璃杯中含有管道疏通劑成分。陳先生還向法庭提交了多段視頻,顯示妻子至少三次試圖用相同方式處理飲料。
反擊
鬧離婚丈夫故意陷害妻子
這起案件曝光后,一直存在諸多的疑問,別說是專業人士,就連普通網友都能看出許多不符常理的地方。
首先,下水道清潔劑Drano具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正常人不可能會飲用含有Drano的檸檬水。其次,Drano的主要成分是氫氧化鈉(NaOH,俗稱燒鹼/苛性鈉),屬於強鹼性腐蝕劑。如果「捏著鼻子」喝下含有高濃度Drano的水,從口腔到喉嚨,再到食道都會灼傷,而不僅僅是胃潰瘍。


事實上,陳先生當時正和余悅鬧離婚,當時兩人正處於離婚訴訟的緊張階段,關係已嚴重破裂。余悅的辯護律師斯科特·西蒙斯(Scott Simmons)指出:「他謊稱她試圖毒害他。他沒有撥打911報警,而是第一時間打電話給離婚律師。」辯方進一步辯稱,陳先生的胃部癥狀更可能是長期胃酸反流(GERD)所致,而非管道疏通劑引起的急性中毒。
余悅堅決否認「毒殺」丈夫的行為,表示是在丈夫傑克·陳的明確建議下,使用管道疏通劑清除廚房裡的螞蟻,而陳編造整個故事,只是為了爭奪孩子們的監護權。
檢方業餘?
不給陪審團提供證據
周五的庭審中,法官最終裁定檢方未能履行證據披露義務,拒絕讓陪審團查看支持辯方觀點的關鍵材料,導致訴訟程序存在根本性缺陷。法官當庭駁回了主要指控。
根據法官的裁決,以及辯護律師的陳述,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點:01
大陪審團要求調查辯方證據被拒絕
大陪審團成員在審查起訴材料期間,主動詢問並要求了解余悅一方的說法和相關證據(Yu』s side of the story)。
但檢察官拒絕了這一請求,沒有向大陪審團提供或調查可能支持辯方觀點的證據。辯護律師斯科特·西蒙斯指出,檢察官有義務向大陪審團呈現案件的「兩面性」(both sides of the case),而非只展示單方面指控材料。
02
違反程序正義
美國刑事訴訟中,檢察官有憲法義務(源自Brady v. Maryland等判例)向辯方披露所有可能證明被告無罪或減輕罪責的證據(exculpatory evidence)。
即使在大陪審團階段,檢察官也應保持公正,不能片面引導起訴。法官認為本案中檢方存在程序性根本缺陷(fundamental defect),因此直接駁回起訴(dismissed the indictment)。
5月29日,余悅在離開拉莫羅司法中心(Lamoreaux Justice Center)法庭時,表情平靜,未公開發表評論。她的辯護律師西蒙斯在庭后聲明中表示:「我們感謝法庭仔細審查了導致這項指控的訴訟程序,並承認起訴過程存在根本性缺陷。我們感謝法庭的盡職盡責,只請求允許于女士平靜地重建生活。」
對此,橙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周五回應道:「我們將重新提起訴訟。我們相信此案的證據確鑿,也相信我們檢察官的專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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