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夫婦在澳洲抓螃蟹,被告上法庭!重罰$8000

2026年06月15日 23:03

//前言//

海邊趕海、釣蟹、撿貝殼

是不少人熟悉的休閑方式,

然而看似「隨手一撈」的行為,

一個不注意,

就會付出慘痛的代價!

#01:

抓63隻螃蟹1隻合格,

夫婦被重罰$8000

在澳大利亞海邊,趕海抓蟹一直是不少人假日里的休閑活動。但看似簡單的「順手抓幾隻」,如果不了解當地規定,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踩到法律紅線。

一對華人夫婦,就因此攤上事…

圖片來源:Perth Now

就在今年年初,漁業執法人員在Peel Inlet的Coodanup水域注意到一對正在抓蟹的夫妻。

當時大約晚上7點,華人丈夫Mingfu Xue和妻子Lili Xue當時正在岸邊收拾剛剛從海里捕來的「滿滿收穫」。

檢查他們的容器后發現,兩人一共捕到了63隻藍游泳蟹,但只有1隻達到了規定尺寸,其餘全部不合格。

圖片來源:Perthnow

按照當地規定,每名捕蟹者每天最多只能帶走10隻螃蟹,而這對夫妻的總數已經超出允許上限43隻,同時還涉及大量未達最小尺寸的個體。

執法人員隨後對他們進行了詢問,Lili 在溝通中表示,並不知道螃蟹需要逐只測量,也不清楚存在每日捕撈數量限制。

案件隨後在Mandurah地方法院審理。

最終,兩人因持有未達尺寸水產品以及超額捕撈被缺席判決。法官Magistrate Gavin MacLean在庭上評價,這對夫妻的行為「相當天真」,極其缺乏常識。

他們一邊拍照留念,一邊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在做違法的事情。

最終,法院裁定兩人各罰款3815,並需額外支付194澳元的訴訟費用。

#02:

7名華男抓鮑魚被告上法庭,

超過法定上限兩倍多

類似的情況也曾出現在維州熱門海灘Phillip Island。

此前,7名華人男子因涉嫌在該區域非法捕撈鮑魚,被帶上法庭審理。

這起案件發生在Ventnor的Berrys Beach,他們被指控捕撈數量超過法定上限兩倍多,涉嫌違反《Fisheries Act 1995》。涉案7人分別為Yu Sun、Dongdong Sun、Zhicong Ma、Miao Li、Hongfei Sun、Youguo Zhou以及Haifu Yu。

圖片來源:Herald Sun

案件材料顯示,這些男子不僅未經授權進行商業規模的鮑魚捕撈,還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包括未攜帶測量工具,無法確認捕獲鮑魚是否達到合法尺寸。

同時,他們還在同一海灘的潮間帶採集海螺、蝸牛等貝類,這些行為同樣違反相關規定。

在澳大利亞,各州和領地的漁業管理規則並不完全一致,但核心原則基本相同,都圍繞「最小尺寸限制、每日捕撈數量上限以及是否需要持證」三大方面展開。

例如、維州和昆州在不同魚種上設定的尺寸標準和配額各不相同,有的還會針對季節、海域或保護物種做出額外限制。

對於普通休閑垂釣者而言,即使只是短時間趕海,也需要提前了解當地漁業管理部門發布的最新規定,否則很容易在無意中觸碰法規邊界。

不同州之間的規則差異較大,也意味著「在一個地方可以做的事」,在另一個地方可能就是違規行為。

最後

從藍游泳蟹到鮑魚,

不同海域、不同物種

都有各自的管理規則。

看似輕鬆的海邊活動,

其實背後有一整套嚴格的資源保護體系。

一旦忽視這些細節,

代價往往遠比收穫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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