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居家辦公法案首曝重大漏洞,多類員工遭排除
維州首創的居家辦公立法引發爭議——法案初稿顯示,學徒、畢業生及處於試用期的員工,可能無緣這一被大力宣傳的新權利。
儘管維州州長Jacinta Allan一再保證,每周兩天居家辦公的規定將覆蓋全職、兼職和臨時工,但周二公布的草案版本卻另有說法。
臨時僱員須證明自己是在「常規且有系統性」的基礎上受雇,方可納入保障範圍。此外,若居家辦公將給企業帶來「過重」的經濟負擔,員工同樣可能被要求返回辦公室。

墨爾本市代理市長Roshena Campbell對此措辭嚴厲,直指該法律是一場「官僚和法律噩夢」。她在聲明中表示,這項立法不僅多此一舉,更給本已在困境中掙扎的小企業平添負擔。她還警告,一份能在Pakenham完成的工作,同樣能從菲律賓完成,這對每一位維州工作者都構成長期威脅。
政府堅持推進:居家辦公每年可省逾5000元
面對質疑,Jacinta Allan力挺這項立法。她援引數據指出,居家辦公平均每年為每位工作者節省5308澳元,目前已有三分之一的勞動者和60%的白領經常居家辦公,勞動參与率也比疫情前高出4.4個百分點。
「居家辦公有利於家庭——它節省了時間和金錢,也讓更多父母得以重返職場,」Allan說,「這正是我們要立法保護居家辦公權利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主要辦公空間房地產中介CBRE的數據顯示,墨爾本市中心辦公室佔用率在2026年初已超過65%,創下2020年以來的最高水平。

法案如何運作?
該法案目前正在議會進行辯論,預計將獲通過,並於9月1日起正式生效。屆時,每周兩天的居家辦公權利將受到法律保護。
具體流程上,員工須向僱主提交「居家辦公通知」,企業須在21天內作出回應。企業可就居家辦公是否影響生產力、妨礙員工培訓,或損害客戶及利益相關者關係等方面進行評估。
若雙方均認可居家辦公安排合理,企業須承擔所有必要的硬體、軟體費用,以及安全訪問企業信息系統的相關成本。僱員少於15人的小企業,須在7月1日前完成合規。

若雙方均認可居家辦公安排合理,企業須承擔所有必要的硬體、軟體費用,以及安全訪問企業信息系統的相關成本。僱員少於15人的小企業,須在7月1日前完成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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