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訴茉莉奶白侵權案引關注,梳理近5年維權風暴:今年已發起50多起訴訟,2024年207起,過往商標維權連葡萄酒、酒吧所用器具都不放過

2026年07月08日 15:35

近期,LV訴茉莉奶白商標侵權案引發關注。

公開信息顯示,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6月29日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市茉莉奶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及吳中經濟開發區東俠飲品店侵害LV旗下7件四葉花卉圖形註冊商標專用權,判令茉莉奶白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LV經濟損失1000萬元、維權合理開支30萬元,合計1030萬元;東俠飲品店在10萬元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茉莉奶白還需在官網、公眾號、小程序、小紅書、抖音六大平台首頁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7月2日,茉莉奶白創始人張伯丞回應稱,將依法提起上訴。

該案受到關注后,社交平台上出現關於LV相關花紋商標與傳統柿蒂紋、唐代寶相花之間關係的討論。與此同時,茉莉奶白相關圖形商標申請情況、商業使用範圍以及一審法院對侵權行為的認定,也被放在同一輪討論中。

這起案件只是LV今年在華商標維權中的一起。企查查App顯示,路易威登馬利蒂今年已有50餘條侵害商標權糾紛相關風險信息,被告方涉及百貨店、物業管理公司、網路科技公司等多個主體。其中,最新一期開庭公告排至8月10日。

近五年侵害商標權開庭公告均超百條,2024年達207條

企查查App顯示,以「路易威登馬利蒂」「侵害商標權」為關鍵詞檢索,相關風險信息共1691條。其中,2026年已有56條,2025年為170條,2024年為207條,2023年為144條,2022年為194條,2021年為144條。

頁面顯示,路易威登馬利蒂近期仍有多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待開庭。其中,最新一期開庭時間為2026年8月10日,法院為省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被告方涉及廈門當地物業管理公司、置業集團等。

7月下旬,路易威登馬利蒂還有多起案件在南昌、深圳等地法院開庭,被告方涉及物業管理公司、網路科技公司等主體。

茉莉奶白相關案件也在企查查風險信息之列。企查查顯示,路易威登馬利蒂與吳中經濟開發區東俠飲品店、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已於2025年5月15日在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目前,該案已經歷一審判決,茉莉奶白方面明確將提起上訴,案件尚未終審。

商場整改后仍被判擔責,物業、市場管理方也曾成為被告

以「路易威登馬利蒂」和「商標」為關鍵詞,在裁判文書網可檢索到1400多篇相關文書。公開文書顯示,LV過往商標維權案件中,除直接銷售假冒商品的商戶外,商場、物業等經營場所管理者也曾成為被告。

鄭州銀基商貿城案中,路易威登馬利蒂的委託代理人曾在2014年7月、10月兩次向銀基商貿城公司發出律師函,稱其市場內存在侵犯LV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要求商場開展檢查、查處相關商戶。

文書顯示,銀基商貿城公司隨後向多個商鋪下達整改通知,要求兩日內撤除涉侵權貨品;相關商戶也曾出具承諾書,承諾不再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

同年8月,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銀基商貿城分局與銀基商貿城公司發布公告,要求商戶未經授權不得銷售帶有「路易威登」「LV」等高知名度標識的商品;如發現銷售假冒、仿冒他人註冊商標或知名品牌等違法行為,銀基商貿城公司將解除與相關經營主體的租賃合同。

不過,法院審理查明,LV方面後來再次在銀基商貿城多個商鋪公證購買到侵權商品。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銀基商貿城公司作為市場管理者,負有對市場內商戶進行檢查、不出售假冒他人商標商品的義務;在收到侵權告知后,市場內仍再次出現相關侵權商品,表明其未完全盡到市場管理責任,應對涉案商戶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東興聯永同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案中,涉案侵權行為發生在該公司經營的汽車賣場內。該公司申請再審時稱,其與商戶之間是房屋租賃關係,不存在管理、監督的隸屬關係,汽配基地出租面積大、承租單位多,無法及時發現單個商戶的侵權行為。

最高法再審審查認為,涉案侵權商品展列于店鋪中,並非隱蔽銷售,租賃合同中也載明了「市場管理及管理費」相關內容,最終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酒吧服務、首飾和出口眼鏡曾捲入訴訟

除箱包、皮具外,LV過往商標維權還曾涉及葡萄酒、酒吧服務、珠寶首飾、出口眼鏡等場景。不同案件中,法院審理重點並不相同,有的涉及馳名商標跨類保護,有的涉及近似標識使用,也有案件發生在出口查扣環節。

瀋陽誠善堂經貿有限公司案中,爭議商品為葡萄酒。文書顯示,誠善堂公司銷售的被訴葡萄酒前後標、膠帽、包裝箱上使用「Louisvton」「LOUISVTON」或「路易威頓」等標識。

誠善堂公司在訴訟中提出,LV沒有在紅酒產品上使用相關標識,也沒有經營紅酒,背包類產品與紅酒類產品在商品屬性、消費群體、銷售渠道上差異較大,不具有關聯性。

法院認為,涉案標識雖使用在葡萄酒商品上,與LV相關商標核准使用的箱包類商品不屬於相同或類似商品,但結合「LOUISVUITTON」商標為箱包類商品馳名商標、箱包和葡萄酒消費對象可能存在重合等因素,涉案標識的使用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

不過,因誠善堂公司提供了案外公司授權證書及進貨憑證,合法來源抗辯成立,不承擔經濟損失賠償責任,但仍需賠償LV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調查、公證、律師費等合理開支20萬元。

從商品延伸至服務類別的案件也曾出現。惠城十里洋坊酒吧案中,文書顯示,涉案微信公眾號名為「惠州LV酒吧」,賬號主體為「惠城區十里洋坊酒吧」,功能介紹寫有「歐洲頂級夜店品牌CLUBLV」。酒吧外部照片顯示,其外部懸挂有「CLUBLV」「LV」字樣標識,內部多個器具上也標有「LVCLUB」字樣。

法院認為,十里洋坊酒吧在招牌、裝潢、廣告宣傳及器具上使用「LV」英文字母標識,即使相關標識使用在第43類酒吧服務上,仍可能使相關公眾誤認為該服務來源於LV,或者與LV存在關聯經營、許可關係或其他特定聯繫。一審判決十里洋坊酒吧經營者胡某某賠償LV經濟損失30萬元,並賠償合理費用23萬元。

與葡萄酒、酒吧服務相關案件不同,珠寶首飾案中,LV主張權利的商標本身核定使用在手鏈、項鏈、戒指等第14類商品上。

楊正記首飾店相關案件中,文書顯示,LV公證購買的戒指戒面為字母L和字母V疊加造型,銀項鏈吊墜兩面也印有字母L和字母V疊加造型。

法院比對認為,戒指戒面及項鏈吊墜上的造型,與LV涉案註冊商標在構圖要素、形狀上完全一致,視覺上基本沒有差別。法院同時認為,相關造型雖然更多起到裝飾作用,但對普通公眾而言仍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效果,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諸暨市長文進出口有限公司一案則發生在出口查扣環節。法院文書顯示,長文公司申報出口的商品中,有4200副眼鏡標有LV相關商標標識,同批查扣貨物中還有標有PRADA、LACOSTE等商標標識的眼鏡。法院認定,該公司未經許可在出口眼鏡上使用與LV註冊商標相同的標識,構成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

從上述公開文書看,LV過往商標維權案件中,除假冒箱包、皮具銷售外,也出現過商場、物業等經營場所管理者被訴,以及葡萄酒、酒吧服務、珠寶首飾、出口眼鏡等案件。

目前,圍繞LV花紋商標與中國傳統紋樣關係的討論仍在社交平台持續。不過,在司法實踐中,企業商業使用相關標識時是否具有主觀過錯、是否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仍是法院判斷侵權與否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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