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衝上CBD人行道,致18歲少女慘死!澳巴士司機不滿定罪提出上訴
72歲的巴士司機Lindsay Francis Selby駕車衝上布里斯班CBD的人行道,導致18歲少女Tia Cameron死亡。
Selby于去年被裁定罪名成立,但他已對定罪提出上訴。其代理律師表示,這項定罪應被推翻。

2024年3月,Selby駕駛著一輛巴士衝上Edward St與Adelaide St交界處的人行道,導致Cameron重傷不治。
事後,Selby被指控駕駛時未盡應有謹慎與注意義務,並於去年被裁定疏忽駕駛致人死亡罪名成立。
Selby被判處8個月完全緩刑刑期,並被取消駕駛資格一年。

本周五,Selby在布里斯班地方法院出庭。其律師在庭上主張,應推翻這項定罪。
Bernard Porter法官表示,Selby實際上是在逐一挑戰原裁判官作出的主要決定,這意味著上訴可以被視為「真正的重審」,而這種情況相當罕見。
Porter法官說:「我會審視所有證據,然後作出決定。」
「如果我獨立評估后認為……原裁判官拒絕採納Selby的證詞,或在其他方面作出的判斷是錯誤的,這就足以證明存在錯誤。」

審訊中沒有爭議的是,Selby當時以每小時約15公里的速度行駛,從Ann Street向左轉,沿下坡駛入Edward Street。
審訊和上訴聆訊均播放了車禍錄像。錄像從多個角度拍攝,其中也包括巴士內部的畫面。
車內畫面顯示,Selby轉彎時,為避開巴士前方排隊的車輛,繼續向左轉。
巴士橫跨車道時,Selby為閃避而調整方向盤,隨後衝上路緣石。
律師Saul Holt告訴法庭,辯方在原審和上訴中的立場是,Selby只有幾秒鐘時間應對前方排隊的車輛;在這段時間里,他以為自己正在踩剎車。

Holt說:「他以為自己在踩剎車,但其實沒有,車速沒有減慢;緊接著,他在一瞬間猛地向左轉。」
審訊和上訴聆訊均獲悉,巴士從未剎車。
Porter法官表示,姑且不論這一點,法庭需要釐清的「真正問題」是:Selby當時是否在留意路況;如果他有留意,是否本來可以在「最後一刻之前」作出判斷。
他問道:「客觀來說,在保持適當觀察的情況下,是否有時間踩剎車、發現出了問題、低頭查看,並妥善處理?」
他又問:「還是說,一切發生得太快,以至於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用這種對判斷過程的微觀分析來評估他的駕駛表現,反而是不切實際的?」
Holt陳詞到一半時,Cameron的父親與其他家屬一同坐在旁聽席,突然插話喊道:「你為什麼沒有在任何時候按響氣喇叭?」
法庭告誡他不要打斷後,他表示道歉。

代表昆士蘭警局的Susan Hedge告訴法庭,Selby轉彎時在車內閉路電視畫面中顯得「神態非常放鬆」,一直沒有作出反應,直到碰撞前最後幾秒。
她說,Selby在轉彎前本應看見停著的車輛,也本應更早剎車。
「法官閣下評估這段時間時,知道自己需要剎車……這並不是在Edward Street行人過街處下方才該做的事,而是早在Ann Street就應當剎車。」
Hedge向法庭陳詞說,Selby從未試圖剎車,因為他「根本沒有留意路況」。
Porter法官形容這宗車禍是一場悲劇,目前仍未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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