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4歲男童泳池摔成永久腦損傷 19年後終獲賠償$480萬 內情曝光

2026年09月26日 11:25

大溫一座市營泳池裡,一名只有4歲的男孩第一次從3米高跳板跳下,順利入水,看起來很開心,教練於是同意他再來一次。

誰也沒想到,第二次上去后,沒有落進泳池。他從跳板側面跌到下方水泥池邊,先是背部著地,隨後頭部重重撞地,此後留下永久性腦損傷。

這起事件發生在19年前,如今,已經23歲的薩米爾·喬治(Samir Georgi)終於等到判決。

BC省最高法院約翰·沃克(John Walker)裁定,本拿比市府沒有盡到應盡的照顧義務,需要向喬治賠償總計約$480萬。

事故發生在2007年5月,地點是本拿比C.G. Brown Memorial Pool。喬治當時參加的是「Crocodile」游泳班,這個班面向7歲及以下兒童。

他已經能從池邊和1米跳板入水,之後主動問教練雷南特·薩拉薩爾(Reynante Salazar),自己能不能試試3米跳板。

根據薩拉薩爾在事故後向保險理賠員作出的陳述,第一次嘗試時,他陪著喬治走到梯子旁,看著孩子爬上去,並要求他先等著,直到自己下到水裡準備監督后再跳。

第一次很順利,法官在判決中寫道,孩子看起來「很放鬆、也很開心」,表現出信心和能力,也按照教練要求完成了動作,於是薩拉薩爾允許他再跳一次。

這回,喬治自己走到梯子邊爬上跳板,而教練仍留在水中。隨後,喬治從跳板側面跌落,沒有掉進水裡,而是直接摔在旁邊的混凝土地面上。

法庭隨後挖出了當年泳池管理上的多個漏洞。泳池經理大衛·羅斯(David Rose)作證說,當時沒有規定禁止某個年齡段使用3米跳板,「Crocodile」班的孩子也沒有接受過高台安全使用指導,教練同樣沒有受過如何監督兒童使用3米跳板的專門培訓。

不過,當時的規定又要求,7歲以下兒童使用跳板時必須由成年人直接監督。

羅斯說,所謂直接監督,應當是成年人站在跳板附近盯著孩子。泳池現場的告示則寫明,7歲以下兒童使用跳板時,需要一名16歲以上成年人在水中監督。

薩拉薩爾也表示,他理解跳板上同一時間只能有一個人。因此,當孩子第二次獨自爬上跳板時,教練依然在水裡。

水上安全專家湯姆·格里菲斯(Tom Griffiths)在庭上表示,12歲以下兒童本就不應該使用3米跳板,因為孩子站在狹窄的高台上,可能因為緊張或分心而發生危險。他還認為,當時泳池應該設置更多防護措施。

事故發生后不到一年,這家泳池就在跳板兩側安裝了有機玻璃擋板,用來防止類似的側面墜落再次發生。

法官也特彆強調,案件沒有證據能夠說明喬治當時究竟為什麼會跌下去。但沃克認定,他從跳板墜落,是因為在缺乏適當監督的情況下被允許使用3米跳板;本拿比市府違反照顧義務,並因此造成了他的傷害。

這次事故改變了喬治之後的人生。他在學校學習一直很吃力,原本希望像父母一樣成為醫生——他的父母都是醫生,妹妹和表親也都在讀醫。

但因為醫學院學業要求太高,他最後放棄了這個目標,轉而學習物理治療,現在還在攻讀碩士學位。

法庭聽取的證據顯示,因為永久腦損傷帶來的限制,他未來無法全職工作。 經過12天審理,法官估算,僅從收入損失這一項算到65歲,金額就接近$440萬,再加上疼痛和痛苦等其他賠償,最終總額達到約$480萬。

本拿比市府此前否認應為喬治的傷勢負責,還向泳池設備供應和安裝公司DB Perks提出第三方索賠,但這一請求被法官駁回。

喬治是在成年後才正式提起訴訟,未成年人受傷案件通常會等當事人成年後再起訴,因為到了那時,傷勢對學習、工作和生活造成的長期影響才會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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