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飛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

2017年03月31日 22:29

作者: 良知媒體

3月31日,著名人權捍衛者陳雲飛被成都武侯區法院以「罪」判刑4年。

辯護律師郭海波律師對陳雲飛案開庭情況做了簡要通報:「上午九點半陳雲飛著長睡衣,微笑高舉雙手向所有人示意,他拒絕回答法官和檢察官的問話,只回答辯護律師的問話。中午12:30休庭半小時吃飯。下午三點二十三分復庭,當庭宣判四年。陳雲飛當即雙手作勝利手勢,並表示上訴,理由是太輕了。四點四十,律師在被再次搜查安檢后,離開法院。」

陳雲飛簡介(來源:中國關注CPPC)

陳雲飛(CPPC編號:00249)1967年8月13日出生,達州市達縣人,個體農場主和農藝師,民主「業餘馴獸師」,四川「民主行為藝術家」,著名維權、異議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

1989年曾參与過「89學運」,六四鎮壓后返鄉謀生,仍堅守民主理念,在當地展開多種幫助訪民的維權活動,后因多次試圖前往北京祭奠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而被成都警方長期監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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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4日,曾因在《成都晚報》刊登「向堅強的遇難者母親致敬」的廣告,被成都警方抓捕,后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權罪」監視居住半年;

2008年,曾因以發起人名義與譚作人、冉雲飛等捐血紀念六四而被警方警告、威脅;

2011年,曾因被懷疑參与「茉莉花革命」而被警方軟禁家中多日;

2013年1月26日,因不滿和抗議當局禁止其出境旅行,而為其護照和港澳通行證舉行別樣葬禮,自此開中國此類葬禮之先河;

同年3月5日,曾因向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遞交「致習近平等先生的公開信」、「要求中國最有權力的205名部級以上官員公開財產的公民建議書」以及7033名有效公民的簽名名單,而被拒絕簽收;

2013年5月13日,曾因租賃房屋被當局聯合黑社會逼遷,搬遷中又遭遇暴徒的毆打和惡警的威脅攻擊,終致其身體嚴重受損;

2015年2月至3月,又因其開通「成都市區到彭州中石化廠一日游旅遊線路」而被當局忌恨,其活動隨即被成都市警方攪局破壞。

2015年3月25日,因其與維權公民20餘人到成都市新津縣為當年的六四死難學生肖傑、吳國峰掃墓,遂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槍特警的圍追堵截,3月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縣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5年4月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后檢察院取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只以尋釁滋事罪起訴。

2017年3月31日。被成都武侯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

目前被羈押於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縣看守所。

陳雲飛的法庭最後陳述

親愛的律師、老千們:

我被折騰了兩年多了,我的感覺就像孫悟空在煉丹爐中,舒服極了。對我的迫害、毆打、戴腳鏈,就像做數學題,越難越有趣,意義越深遠。再次感謝公檢法老千們對我的打造,感謝你們把我打造成宣揚言論自由、反對獨裁暴政的品牌,推向全世界極大地滿足了我的虛榮心,其實我沒有那麼好,那麼勇敢。

此案稍微正常,懂常識和有良知的人,都明白我無罪。老千們的指控才是明目張胆的尋釁滋事。我所做所說完全是現有法律框架內的活動,是對周永康、李春城、李昆學等偽公僕暴政的控訴、揭露與批判。成都市、四川省、中央政法委老千們參与對這類政治犯的折騰,只有兩種可能:要麼是周、李爪牙,秋後算賬;要麼是你們由周時期的跟蹤、恐嚇、毆打、黑監獄、綁架直接變成了現在的赤裸裸的監獄。進一步說明現在公檢法老千們更毒了、病得更重了。在周、後周時期,我對在監獄門口徘徊的官員,總是苦口婆心地提醒:前面是萬丈深淵、回頭是岸,但他們仍我行我素,後來陸陸續續都進去了,從周永康到李春城,再到李昆學,網友們都笑我是烏鴉嘴,提誰誰入圍。

而今現在眼目下,大家要問我最後陳述,我只能告訴你們,老千們懸崖勒馬,獨裁必亡。文強之後是王立軍,李昆學之後是……在此我也禱告,主啊,求你寬恕我(此罪非彼罪),也請你寬恕老千們,因他們不知道他們所做的。以上禱告是奉天父天子耶穌之名。

陳述人:陳犯雲飛(高級業餘馴獸師)

職稱:正在晉級中

2017年3月30日

良知媒體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