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第一次受理來自台灣個案 將調查李明哲案

2017年07月06日 15:18

作者:鍾辰芳

人權公約實行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左)、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右)6月27至30日拜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機制說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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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下屬的一個特別組已同意調查台灣人權工作者哲在中國先是“被失蹤”,後來被官方稱已正式逮捕一事。為李明哲案提出申訴的團體說,這是聯合國人權機制正正式受理台灣的個案,“因為侵害人權的國家來自聯合國的會員國,中國”。

“台灣人權促進會”星期三發布新聞稿稱,已收到聯合國“被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6月23日的回函,表示該工作組將調查李明哲案,邀請家屬及申訴團體參加9月在日內瓦的大會,並且在大會中報告此案。

“被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主席及報告員胡瑞亞·埃斯薩拉米(Houria Es-Slami)在信中指出,在收到有關李明哲的申訴案后,工作組已通過緊急行動程序向政府傳達關於此案的意見,希望有適當調查來釐清李明哲的命運及行蹤並保障他的權利。一旦收到任何來自中共政府關於李明哲案的信息,工作組將會及時轉達給申訴團體。

埃斯薩拉米說,工作組將於9月11到15日舉行第113次大會,如果申訴團體有任何關於李明哲案的書面信息,可以在8月11日之前提交。李明哲案的編號是第10007396號。

台灣“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4月初在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同意下,向聯合國四個人權“特別程序”機制(special procedure),包括“言論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 on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人權維護者處境問題特別報告員”(Special Repporteur on the situa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以及“被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提出申訴,要求調查李明哲案。

“人權公約實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及“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上周和“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扎西慈仁到日內瓦拜訪了聯合國相關的特別程序專員、各國駐日內瓦代表處及及駐日內瓦人權組織,向他們說明李明哲案及班禪喇嘛案,也介紹了台灣整體人權情況及公約落實情況。

李明哲是於3月19日從廣州入境中國時失蹤,後來中共國台辦稱他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拘留,5月底國台辦又稱,李明哲因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邱伊翎說,幾個非政府組織將在台灣新北市舉行活動,聲援2015年7月9日被中共大抓捕的所謂“709”維權律師,由香港資深記者盧敬華製作的紀錄片《709人們》也將在活動中放映。

聯合國“被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回覆台灣“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關於李明哲案之信函(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來源: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