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任上標誌性事件:修憲《建議》內藏三大關鍵

2018年02月27日 9:14

習近平修憲是標誌性事件
習近平修憲是標誌性事件

記者/主持人:韓梅

來源:希望之聲  (記者韓梅綜合報導)中共官媒新華社昨天(2月25日)下午先是通過英文官網簡短提及中共中央委員會建議修憲,約一個半小時后再公布中文版《中共中央關於修改部分內容的建議》(簡稱《建議》),其中三大關鍵內容引人關注。

首先是取消憲法對和副主席任職的限制。

現行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中共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中共全國人代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新華社昨天發布的《建議》第十四項提出,將其修改為:「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取消了「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表述。

限制中共國家主席任期,是鄧小平之後中共為更迭建立的「秩序」,令中共隔代指定接班人的遊戲規則得以建立。

若按照這一規定,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上台的習近平,到2022年中共二十大將滿兩屆任期。

但習近平在第一個5年任期內,與時任中共中紀委書記的王岐山聯手,通過反腐打「虎」從前黨魁江澤民手中強勢收歸權力。

在去年中共小換屆時,他先是廢掉傳為江澤民隔代指定接班人的孫政才,又攔住另一個隔代指定接班人胡春華進入中共政治局常委會,並在確定中共中央委員時打破了歷屆的遴選程序,改為親自出馬挨個約談。

這些跡象都顯示,習近平扭轉了胡錦濤任中共黨魁時期,「九龍治水」、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局面,建立了核心地位。

此次取消對國家主席任期的限制,進一步抽掉習近平集權過程中的短板,令他有望謀求終身執政。

同時,他的盟友王岐山如無意外,將在下周召開的中共全國兩會上出掌中共國家副主席。修憲建議如獲通過,王的任期也將不受限制。

這一重大變化引發一個疑問——習近平在權勢將超越鄧小平達到頂峰之後,將如何運用手中的權力?

這就引出《建議》中另一個值得關注的要點:習是否在謀求憲法承認中共的領導地位?

《建議》第五項表示,在憲法第一條第二款后增寫一句,內容為:「中國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有觀點認為,此處修改與對中共國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限制的刪減同樣重大,意味著憲法正式確認中共執政的合法性。

是否果真如此,外界目前仍在觀望。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李天笑早在中共十九大閉幕時,就曾警告稱,習近平集權登頂的同時,也站在了是否拋棄中共專制制度的十字路口。

他當時對希望之聲分析說,「從建黨到現在,中共反覆進行政治運動,殺了無數人。中共實際上是中國所有禍害的根源,很多人都已經認識到了這一點:現在有近3億人退黨退團退隊,這能很清楚的反映出人民拋棄共產黨的意志。」

「十九大后習近平身上還有最後兩個懸念:一個是他用什麼方式拿下江澤民,第二是他是否會用掌握的大權真正的解決中共這個問題。」

「對習近平來說,現在是非常嚴峻的時刻。他會向哪個方面走,很快,在他執政前3年就會見分曉。」

第三,也被寫入憲法,將改變權力分配

《建議》提到,在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中為「監察委員會」新增一個小節,當中載明「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監察委員會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等5條內容。

希望之聲此前曾報導,監察委將成為習近平在第二個任期內的反腐主力,並將打「虎」由中共黨內拓展到所有公職領域。

監察委入憲法是意料之內的事情。

不過,多維網注意到,「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是比照了中共全國人大委員長和中共全國政協主席,均將任期上限定為10年,這也同時意味著,在中共體制中,國家主席和副主席成為某種特例,具有憲法賦予的在任期時限上的「豁免權」。

從上述三項內容來看,本次修憲相當重大,被認為是習近平第二任期內的標誌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