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媒海外兼職間諜? 美國祭出《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2017年11月16日 9:26

中國央視在美國首都演播中心所在大樓的大門。(AP圖片

美國“美中經濟安全審議”(U.S. 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最新公布的年度,批評在美國運作的有間諜和政治宣傳行為,敦促相關法規,要求中國官媒駐美員工登記為外國代理人(foreign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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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經濟安全審議委員會(U.S. 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網站11月15日公布了該委員會提交給美國國會的2017年度報告,報告指出,在中國對國內外媒體加強監管的同時,中國官媒卻在海外迅速擴張。中國官媒在其大外宣的之外,還兼具情報功能。報告舉例說,中國的在紐約、華盛頓、芝加哥、洛杉磯、休士頓與舊金山都有辦公室。報告認為,新華社搜集資訊併為中國領導層提供有關國內外大事的秘密報告,兼有情報機構的某些功能。報告還指出,美國《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刊登來自中國官媒英文《中國日報》的宣傳文章,而未標明消息來源。中國中央電視台駐華盛頓辦事處雇傭了很多資深美國記者。

報告引述美國政府資助的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對該委員會所做的證詞說,中國官媒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等在美工作人員沒有被包括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之內是一個漏洞。報告呼籲美國國會,加強“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要求中國官媒的在美員工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關注此事的美國紐約執業律師葉寧11月15日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對此評論說,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實際上是要求凡是拿了外國政府經費,在美國為派出國政府服務的,這樣的機構和個人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而且登記名單是公開的。我們看了這個名單以後,覺得非常滑稽。好多非常好的良善的團體,包括國際支援西藏這樣的團體,它都主動去登記。但是那些真正為中共服務,親中共的勢力,一個都沒去登記。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美國不重新恢復這條法案的活力,美國的國家安全會受到嚴重的威脅。”

路透社相關報道說,美國為了限制德國在二戰前的政治宣傳,1938年通過了《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該法要求外國政府、政黨以及他們在美國雇傭的遊說者,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中國官媒英文版的《中國日報》已根據該法要求登記為外國代理人,但只有少數高層領導被要求必須透露他們是為該報工作的。

葉寧律師對此表示,

“實際上在美國,除了這些新聞媒體以外,還有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打著文化交流、做生意的幌子,打著諮詢公司的幌子,每天都在享用中國政府提供的巨額資金,有些乾脆還在中國的國務院擔任什麼法律顧問之類的。這些人,我注意了一下,沒有一個去美國司法部把自己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

路透社報道稱,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最近在美國司法部要求下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進行了登記。此前,美國情報機關今年1月發布報告稱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是俄羅斯“官方宣傳機器”,參与了俄羅斯去年干預美國總統大選的活動。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