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罪成須償60萬 澳男指保加利亞當局勒索
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一名澳洲男子因謀殺罪名成立而被囚保加利亞,澳洲政府申請將他接回國內服刑但卻遭到拒絕。
25歲的澳洲男子Jock Palfreeman判於2007年12月2在保加利亞首都索菲亞捅死了20歲的法律系學生Andrei Monov,被判謀殺罪名成立。

2009年,保加利亞法庭判處Palfreeman為受害者家屬提供摺合25.2萬澳元的賠償。他告訴前往索菲亞中心監獄的澳洲記者稱,保加利亞政府拒絕了澳洲政府將他引渡回國服刑的申請。他指責保加利亞當局藉此勒索贖金。「如果我家人和朋友幫我付了錢,那麼我就可以合法地被轉移至澳洲。」
雖然本案關鍵的閉路電視錄像和目擊者人失蹤,而且現場法醫證據表明,受害者受到的致命一擊並非出自Palfreeman的刀子,但他還是被保加利亞法庭判處謀殺罪名成立。
(澳洲男子Jock Palfreeman)
受害者的朋友在出庭作證時,提供的證詞也與接受警方問話時相悖。Palfreeman的父親Simon稱,保加利亞法庭要求的這筆賠償金每年遞增15%至20%,現在總金額累計達60萬澳元。「現在不管做什麼我都要讓Palfreeman回國,如果他繼續待在那裡,就更難把他引渡回國。」
保加利亞人權組織Helsinki Committee的主管Krassimir Kanev博士稱,Palfreeman現在最好的選擇就是儘快支付賠償金。「我曾見過前蘇聯,包括阿米尼亞、喬治亞、俄羅斯和烏克蘭的監獄,而保加利亞的監獄很顯然比它們都更恐怖。」
Palfreeman被其他8名男性囚犯關在同一個小小的牢房內,當澳洲記者獲准進入監獄採訪他時,他已經進行了15天的絕食抗議。他說:「在保加利亞,外國人從法律上來說可以得到任何應得的權利,但當局卻沒有給我們。外國人不能得到假釋。保加利亞本國和外國的囚犯受到的對待是不同的,而我的遭遇則更為悲慘。他們把我當成敗類中的敗類。」
受害者的父母此前曾稱,Palfreeman對社會是一種威脅,應該被關在監獄中一輩子都別出來,而且不能予以假釋。澳洲外交部的一名發言人稱,澳洲政府將不會幫助Palfreeman家人支付賠償金。
Palfreeman最後的一次上訴於2011年被駁回,他後來只好向歐洲人權法庭(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提出上訴。這預計要耗時5年才能得出最終判決,不過Palfreeman稱他正在努力創辦保加利亞第一個「囚犯聯盟」(Prisoners’ Union)。
律政部一位發言人表示,目前不便透露遣送回國協議的進程。而保加利亞的司法部長也未對此做出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