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7億投資豁免審查 外商投資監管漏洞惹議

2012年11月23日 14:51

參議員赫夫南(Bill Heffernan)主持著一個專門對外商投資農業的規管措施進行研究的委員會。他說,他十分驚訝地聽說一家私營公司與州政府之間的交易竟然可以豁免於FIRB的審查,他的委員會將研究這種做法是否合理。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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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新聞網訊)上海中福集團投資7億元開發奧德河灌溉項目二期的計劃由於受到了政府的批准,因此將免受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的審查,這一計劃已經引發了澳洲各界對這個監管漏洞的注意。

「發現現有的監管體系竟然存在著這樣一個漏洞,讓外國投資者可以避過FIRB審查的漏洞,這非常令人不安。」他對《澳洲金融評論報》說,「《外資收購和兼并法》還有待加強,以便適應現代社會,這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赫夫南參議員已經與西澳政府取得了聯繫,提出了有關這筆交易的問題,包括產出的食糖是否將上市銷售,以及中福公司是否將支付利得稅,他還想對租約的條款進行檢討,了解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可以終止租約,以及用於開發土地的資本收益稅將被如何安排。

西澳政府表示,這些細節將在未來六個月內進行完善。西澳次發達地區發展廳廳長葛利爾斯(Brendon Grylls)說,這筆交易不會受到FIRB的審查,因為它涉及的是土地租賃,而非收購。

然而,資深的外商投資律師表示,根據《外資收購和兼并法》第12條A款的規定,從那裡獲得的土地也是免受監管審查的。這一條款是該法在1975年進行修訂時寫入的,因為立法者認為,若要求外商在獲得政府批准后再接受FIRB的審查,將是一種重複的過程。

聯邦和各州政府已經在該地區投資了超過5億元來進行基礎設施建設,中福集團承諾投資4.25億元建造一座糖廠,此外只需支付象徵性的極低租金。

此外,赫夫南參議員擔心奧德河交易案將鼓勵低效率的投資,因為該交易毫不重視取水許可的價值,這意味著沒有任何激勵措施來鼓勵生產者選擇具有最高經濟價值的農作物,或者投資于最先進的灌溉技術。「我對交易中有關取水許可的部份表示嚴重擔憂,如此慷慨的安排將導致水資源的利用效率低下。」赫夫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