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前院養雞 墨夫婦險被罰2800元

2013年02月26日 14:31

來源: 墨爾本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Footscray West的一對夫妻在公寓前的院子里養了幾隻雞,但近日因為遭人舉報而被市府下令送走,否則就要罰近3000元。這對年輕的小夫妻對這一規定大感不滿,於是收集了125個簽名,上書市府,聲稱市府的相關規定太過嚴苛,不合時宜。市府表示,他們或將考慮修訂相關規定。

Ben稱,Maribyrnong市府的相關規定比絕大多數的市府都更嚴厲,導致Footscray的大多數家庭都無力在家中養雞。他稱,現在這些雞被養在Ascot Vale一個教堂的社區公園內,他希望仍有機會把牠們接回去。

近日Maribyrnong市府收到了一份逾125人的簽名,要求將Ben和Dusk Liney的雞歸還原主。此前,Ben和Dusk在他們位於Eldridge St的住宅內養了三隻雞和三隻雛雞。但三周前,他們被令要麼送走雞,要麼繳付2800元的罰款,因為他們是在一個公寓樓的前院養雞。

根據該市府的規定,一處房產內最多可養10隻雞,但是在公寓/平房住所則一隻也不許養。此外,雞場不得建於距離主幹道不足18米,或距離住所15米以內的地方。

Ben稱,「大家都很喜歡牠們,牠們已經成了社區中的一道風景。市府一直在倡導可持續發展,而我們正是在努力做可持續發展的事啊。」

市長Catherine Cumming稱,他們之所以移除了這些雞,主要是因為他們接到了一通舉報。但她表示,市府或將修訂相關法規,或簽發特別許可證。

Cumming稱,「沒有人可豁免於這些法律規定,但法律是可以修訂的。我們會看看是否有我們可幫得上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