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墨爾本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但Liddle也指出,「包括闖紅類在內的許多罰單都是開給隸屬於交通安全服務部門(Transport Safety Services)的車輛。如果這些違規行為是因工作職責而引起的,罰單就會被撤銷。這些工作職責包括攔截攻擊型的道路使用者、應對突發事件、充當緊急車輛,或護送超大規模的機動車輛等。」
(澳洲新聞網訊)《先驅太陽報》的報導稱,愛飆車的VicRoads僱員已經因為超速、闖紅燈和非法停泊納稅人埋單購買的公交車,吃了近4.2萬元的罰單。
根據這篇報導,從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VicRoads的僱員已經收到了212分罰單,相當於平均每個月6張罰單。
《先驅太陽報》根據信息自由法(FOI)獲得的詳情顯示,2名僱員因在Kew區Denmark St——VicRoads的總部辦公室也在這條街上——違章泊車而收到了罰單,其中一人是超過了泊車時限,另一人則被逮到停于非泊車區。
還有2名僱員在紅燈亮了逾40秒后,照樣大落落地闖過十字路口;最惡劣的超速行為是超過限速34公里/時。
絕大多數的罰單(124份)是由於超速不足10公里/時,超紅燈和違章停車則導致了分別35份和22份罰單。
VicRoads的首席執行官Gary Liddle稱,所有的僱員都必須遵守安全駕駛規定,所有的罰款都須由違規者自己掏錢支付。那些二度違反交通規定的員工會接受道路安全教育。「VicRoads哪怕只收到一份違規罰單也是令人失望的,因為我們一直致力於在一切可能的時機提高民眾的道路安全意識,並以身作則。」
這位長官稱,開給VicRoads僱員的罰單已經減少了。但道路安全倡導者Penny Martin稱,VicRoads應當解僱那些超速、闖紅燈的僱員。「如果他們無法在自己的組織內得到這樣的消息(安全駕駛),那麼必須(用另外的方式讓他們)重新審視這一信息。」
交通事故委員會(Transport Accident Commission,TAC)將在網上公布僱員收到的罰單詳情,以實現公務進一步透明化。2011年4月至今年1月份,TAC的僱員共收到了43份超速、擅闖紅燈和違章停車的罰單,總額至少7116元。TAC的首席執行官地Janet Dore稱,唯一令她感到欣慰的是,沒有僱員收到第二份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