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法院對澳洲代購接連宣判!逢告必輸 多人損失慘重

2018年12月27日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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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還有5天,剋星《電商法》就要實行了!

 可還沒等工商稅務部門動手,一批「代購碰瓷」率先動手了!只要你是代購,無論你身在何方,也無論賣的是真貨還是假貨,遇上他們,10場官司9場輸,而這些「碰瓷者」依靠賠償金就可以年入百萬…

1、代購被碰瓷

最近,《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了這麼一件案子。小周本來生意做的風生水起,在國內某平台還有網店。

小周的貨全部是通過自己在澳洲的姐姐和朋友在葯妝店買的,全部都是真貨,所以開店幾年,雖然偶爾有難纏的顧客,但是從來沒有出過什麼大事。

 可有一天,小周的突然在平台上接到了一名顧客要求退貨退款的要求。本來退貨也是正常,於是小周就和這名顧客進行了溝通,了解一下顧客為什麼不滿意。

 可不聊不要緊,一聊可把小周氣壞了,這位買家「不滿意」的原因是產品沒有中文標示,商品中還含有藥品!

 按照國內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籤;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籤、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法律明文規定是沒錯,但是代購本身就是個灰色產業,行業里幾乎全部的代購都不會有中文標示!

 這位買家分明是找茬!

 這位買家跟他說,不管你退錢也好不退錢也好,你官司是吃定了!

小周立刻明白,他這是遇上碰瓷的了!

早就聽說有一批人故意買代購的東西,再用「沒有中文標示」這個理由把代購告上法庭,可以獲得十倍的賠償!

 沒想到做了幾年代購,竟然也給他遇到這麼一個!

 正在氣頭上,買家卻說,我買的5400的東西,告上法庭你肯定要賠償54000,不如這樣,咱們私了,你給我30000,我就不告了。

 小周一聽更加生氣,碰瓷還這麼厚顏無恥、光明正大了?

還沒有人管你了嗎?小周一怒之下,不給退錢,也不給退貨,軟硬不吃。

 果然,沒過多久,小周就接到了法院的通知書,買家還是告了他。

一審判決,法庭真的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判小周賠償買家54000元

小周不服,認為買家分明是惡意碰瓷,於是提起上訴,可法律界的朋友跟他說,買家是不是惡意基本不會影響到判決結果,因為他再惡意,只要他是消費者,就可以告你。

這個碰瓷,實在是一碰一個準,而且防不勝防…

2、被碰瓷?自認倒霉

買點代購的東西再上訴,就可以獲得十倍賠償,這個錢也太好賺了!

於是一批「碰瓷者」號稱自己是職業打假,瘋狂使用這個套路,而且越來越多的人發現了這個「訣竅」。

 不少人甚至可以憑藉這一招年入百萬,比代購賺的還多,而且比代購賺錢可容易多了。

 2015年,西城區一買家購買了澳洲的奶粉,然後以「沒有中文標示」將代購告上法庭,獲得10倍賠償;

2017年4月,北京一買家買下25瓶綠蜂膠囊,以「沒有中文標示」將代購告上法庭,獲得了10倍賠償;

 2018年7月,山東一買家買下30瓶,以「沒有中文標示」將一對澳洲PR代購告上法庭,獲得了10倍賠償; …

 這樣的案例數不勝數,一旦被碰瓷的找上,代購10場官司9場輸,實在是沒有道理可講…

 說到底,屢屢被碰瓷,還是因為代購一直是灰色行業的緣故。

 商品入境,如果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稅法的話,確實是都需要按規定申請許可、貼中文標示和繳稅的。

 可現在,《電商法》明確表明態度,跨境電商進口物品將按照個人自用商品管理,

 這意味著跨境電商進口的商品不會被認為是商品,不需要貼中文標示、有許可證等等要求,

 那麼私人代購是不是也可以不用呢?並不是…

 因為很多私人代購併不屬於跨境電商!

新的代購法明確規定跨境電商進口的商品不能用於再次銷售。

 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國家默認跨境電商是「快遞員」的角色,其貨物直接到達消費者手上,而私人代購是「賣家」的角色,該交稅交稅,該貼標示貼標示…

 所以就算新的電商法出台了,私人代購要是遇上了碰瓷,還是一碰一個準…

最後,2018是代購們艱難的一年,《電商法》馬上就要實施,跨境電商是要火了,私人代購是要涼了。

 代購們要不加入正規軍,要不,還是轉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