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40,000,全家人的澳洲PR被斷送
來源: 新石器留學移民 原文鏈接
要求雖嚴,有時候也可以申請豁免!
每一個申請澳洲簽證的人都要滿足一定的條款要求,health就是其中最常見但又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條。
人們會問申請某個簽證要滿足什麼樣的英文、學歷、工作經驗等等,卻鮮有人提及健康方面的問題。
大家似乎都自動把這條給過濾了,甚至有的人根本就不知道還有這樣的要求,畢竟絕大多數簽證申請人也的確都是身心健康的。
然而,就是這個看似不起眼的要求,每年讓多個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失去PR,進而被驅逐出澳洲。只有極少數幸運的通過請願和部長干預能夠留下來。
最近此類案子接二連三地被曝光,甚至一位子孫全是澳洲公民的93歲老人,因為不滿足健康要求,PR申請被拒,引起澳洲社會的廣泛討論。
那麼這個health要求到底是什麼呢?是不是患有某些疾病或殘疾就一定拿不到澳洲簽證了呢?
健康要求與豁免
無論申請學生簽、臨居工作簽還是PR簽證,都適用一條指導性綱領:要避免遊客和移民給澳洲帶來過高的公共健康風險和成本。
那麼多少才算是「過高」呢?
官方有個說法叫significant cost threshold,如果MOC(Medical Officer of Commonwealth)認定申請人的殘疾或疾病的治療或服務成本超過某個數值,那麼申請人就不滿足health的要求。
目前,這個門檻值是40,000澳幣。
舉個例子:某個學生簽申請人每年的醫療費用需要12,000澳幣,預計要在澳洲停留4年,那麼總數就是48,000澳幣,超過了門檻值,因此不滿足health要求。
如果是永居簽證,對於75歲以下申請人,以5年為期計算其醫療和服務成本是否超過40,000澳幣。而對於75歲以上的申請人,只計算3年的。
其中特殊情況是,如果申請人的病情或殘疾有可能永久存在,則按其預期壽命的剩餘年限來計算成本。
只算花銷不看貢獻?
可能有人會問,這個40,000澳幣的成本都計算哪些項目呢?
非常多。MOC會參照類似情況來「假設」申請人會帶來的成本,吃藥、按摩、康復、護理、器具使用等等。
但是常人認為有些可以考慮進去的「抵消項」,MOC反而沒有理會,比如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家庭成員的居住地,為澳洲社會做貢獻的能力等。
比如有的申請人全家已經定居澳洲了,就剩他自己,結果因為不滿足health要求而面臨驅逐。移民局拒簽時只看MOC的決定,卻沒考慮這樣一個病人或者殘疾人孤身一人回到本國后的生存問題。
還有的人雖然確實會產生一些醫療成本,但是經濟條件較好,完全負擔得起。不僅買了私人保險,而且承諾自己不會花納稅人的錢,也照樣被拒之門外。
但是,凡事總有例外,這個health的要求也是可以申請豁免的。
甚至有人質疑政府這麼規定,是不是在給某些「有關係」的申請人留後門。畢竟對於不符合health要求的,政府也沒有完全一棒子打死,少數通過移民部長干預也能留下來。那既然有人能留下,為什麼別人就不能呢?
就在前不久,一位health豁免成功的配偶移民申請人被移民局通知轉801了!
這位申請人去年遞交了820/801,但是體檢不合格。
後來提交了誠懇詳盡而又有說服力的豁免申請后,很快成功拿到820簽證。
如果是臨居簽證,能不能到門檻要看簽證總長度。
各有各的理
即使少數人能豁免,Health要求還是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爭議。
很多人批評澳洲政府冷酷無情沒人性,完全把這類申請人視為負擔,而根本不考慮他們是不是也可以為澳洲做貢獻,這對於那些永久殘疾的人尤其不公平。
難道病人和殘疾人一輩子都是在啃別人啃社會?
不過政府對此也有自己的說法,他們聲稱提出health方面的要求,主要有三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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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澳洲公眾免遭某些健康和安全風險比如傳染性疾病尤其是肺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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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澳洲人優先獲得某些緊張的醫療資源,如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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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政府在健康和社區服務方面的花費。
如果不防患於未然,等到這類申請人吃福利或者給澳洲社會帶來某些安全隱患的時候,大概就有人跳出來指責政府為什麼不看好澳洲的大門。
而政府也不管這些人實際上到底會佔用澳洲多少資源,這在之前的很多案例中都有所反映。
像聽障人士,言語治療,核磁共振,人工耳蝸,教育服務,殘障補貼,藥品補貼等,哪怕有些可能根本不會用到。
結語
每年澳洲都有不少申請人因為不滿足健康要求而被拒簽,近期被曝光的數量尤其多。
倡導者和政客們再一次紛紛表示這項要求需要改革了。
但是這個問題已經存在10年之久,歷經工黨和自由黨政府,都沒有得到妥善解決。至於未來如何,現在誰也無法預料。
而作為普通民眾,我們希望澳洲既有嚴謹的法律,也有合理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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