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華男1個月內4次往返墨爾本珀斯,次次攜帶百萬現金被警方抓獲

來源:留園網

據TheAge報道,維州兩名華男因給一個與中國有關的犯罪集團輸運近450萬的不義之財,日前被判加刑2年。法官認為此前的刑罰「嚴重不足」,同時此舉也是遏制洗錢行為。

33歲的李政(Zheng Li,音譯)和37歲的庄小立(Xiaoli Zhuang,音譯)於2017年8月22日在被捕。此前一個月,他們通過航空和陸路4次往返

此外,西澳還在他們車內的一個行李箱中發現160.892萬澳元的現金。報道指出,中間人黃熙軒(Xixuan Huang,音譯)替他們安排行程,並將錢轉交給唐曉(Xiao Tang,音譯),之後唐通過網上銀行將錢匯到多個中國的銀行賬戶。

目前黃和唐承認違反《維州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分別被罰1.2萬澳元和1.4萬澳元。

李政和庄小立去年2月在西澳受審,他們自稱是經紀人,認為這筆錢來源合法,是代表他們的中國客戶規避中國的海外轉賬限制,以便在澳有資金可用。

認為他們的洗錢罪名不成立,但認為另外2項罪名,包括擁有涉嫌非法所得147萬澳元和處理違法所得303萬澳元成立。

地方法庭法官Alan Troy表示,對兩人的定罪「不可避免」,因為部分作證內容「完全是胡說八道」。Troy還稱,他有合理理由認為,這筆錢是澳洲犯罪企業所得,李政和庄小立的作用是協助將錢轉移到維州。

原本李政被判監禁7年,庄小立5年,他們可在2023和2025年獲得假釋。檢察官Amanda Forrester SC認為判決「不合理或明顯不公正」,儘管遭到了兩人代表律師的反對,但最終上訴成功

為了加強法律震懾力,西澳上訴法庭庭長Michael Buss、法官Robert Mazza和John Vaughan同意對李政和庄小立進行重新判刑,最終李被判9年,庄被判處7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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