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留園網
據TheAge報道,維州兩名華男因給一個與中國有關的犯罪集團輸運近450萬澳元的不義之財,日前被判加刑2年。法官認為此前的刑罰「嚴重不足」,同時此舉也是遏制澳洲洗錢行為。
33歲的李政(Zheng Li,音譯)和37歲的庄小立(Xiaoli Zhuang,音譯)於2017年8月22日在西澳被捕。此前一個月,他們通過航空和陸路4次往返墨爾本和珀斯。
李政和庄小立去年2月在西澳受審,他們自稱是經紀人,認為這筆錢來源合法,是代表他們的中國客戶規避中國的海外轉賬限制,以便在澳有資金可用。
陪審團認為他們的洗錢罪名不成立,但認為另外2項罪名,包括擁有涉嫌非法所得147萬澳元和處理違法所得303萬澳元成立。
地方法庭法官Alan Troy表示,對兩人的定罪「不可避免」,因為部分作證內容「完全是胡說八道」。Troy還稱,他有合理理由認為,這筆錢是澳洲犯罪企業所得,李政和庄小立的作用是協助將錢轉移到維州。
原本李政被判監禁7年,庄小立5年,他們可在2023和2025年獲得假釋。檢察官Amanda Forrester SC認為判決「不合理或明顯不公正」,儘管遭到了兩人代表律師的反對,但最終上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