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假假? 華人在澳房產將被沒收充公?
前段時間一條關於中國人在澳洲空置房將被「沒收充公」的消息在朋友圈熱傳。
一時間,許多不明就裡的朋友紛紛問我在澳洲還好嗎?沒收房屋的情況是真的嗎?云云。
為此,我專門在網路上找了些此類「新聞」來一探究竟。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相關「報道」,不僅數據旁徵博引,觀點方面還引用「路透社」的消息來佐證。
這讓我不禁感嘆,假消息也太逼真了。
同時,也非常有必要來認真說說澳洲對待外國人購買房產的態度到底如何?
澳洲法律對土地私有權的保護
個人或公司在澳洲購買房產,在法律層面到底受到何種保護?
眾所周知,澳洲早先是英國的殖民地,從英國繼承了英國普通法系(Common Law)的傳統。
而英國英國普通法系的一個重要核心即保護財產私有權。私有權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是基於土地私有權,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澳洲作為繼承了英國普通法體系的國家,土地所有權制度已經經過上百年的發展,目前非常完善健全。
當前,澳洲大部分地區都認可業主對於物業永久的擁有權。目前產權大致分為托倫斯所有權 (TorrensTitle),分契式所有權 (Strata Title),社區所有權 (Community Title) 以及公司所有權 (Company Title)。
政府使用私人土地的方式
雖然大部分澳洲土地由私人所持有,但當政府因道路、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時,常會與土地持有方進行如下幾種方式的交易。
1.租賃方式
即政府向地主租賃,租期有1-100年,土地擁有人與租賃人協議決定土地使用與佔有,要寫明租金、負有的責任、土地用途等。
這種方式具有高度的法律保障,法庭可以執行,在租賃期間,地主也不能干擾租賃人。
2.執照方式
即許可證,用於租賃不太重要的土地。這種方式法律執行度低,如政府想租一塊地,用於堆放材料,就可以租賃鄰近的一塊地。

3.協約方式
用於租用有特殊目的的土地使用權,如公用過道要通過私有的土地,可通過協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即使地主要賣掉土地,新的買主也要繼承這個協約。
4.強制徵收方式
即政府徵收私有土地。政府用地可以先用以上租賃等方式,最後才用強制徵收方式。
強制徵收往往一般是最後的途徑,實際生活中這種方式很少使用。這種方式在法律程序上非常嚴格,要由議會通過,根據《土地徵收法》進行徵收。且市政府一般沒有強制徵收權,州政府有權強制徵收。
而關於開頭報道的空置房強制徵收為廉住房則是無稽之談。
事實上,澳洲政府從2017年推出了一項房屋空置稅政策,旨在打擊炒房一族。
房屋空置稅政策的主要內容,即如果在澳洲的房屋每年空置超過183天無人居住就會被徵收空置稅。
所以,空置房屋真實的情況應該是繳納空置稅,而非被政府強制徵收。
什麼情況下會被沒收資產?
雖然澳洲法律保護私人財產,但在一些情況下私人財產仍然會被政府強制沒收。
澳洲刑法授權政府可以沒收個人資產。
《澳大利亞2002年犯罪收益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 (Cth))就指出無論是哪國人,在澳洲或國外發生犯罪行為,其在澳資產都有可能遭遇限制令。其限制令的主要目,則是防止犯罪收益被移走或處置。

此外,在物業持有人因無力償還貸款等情況下,抵押的資產(如房屋)也有可能將被以拍賣的形式出售、接管、散失抵押贖回權等情況出現。
誰在買澳洲物業?
除去「強制徵收」這點不實以外,另一個讓人琢磨不明白的就是為什麼總是針對中國購房者?
實際上,美國、英國、新加坡人士則是澳洲物業持有的大頭。

據澳洲本地地產信息平台REA Group消息指,在疫情期間,來自美國和英國的對澳大利亞地產的搜索量激增而中國大陸買家減退。
中國人在澳洲空置房將被「沒收充公」這樣的新聞僅僅只是假新聞冰上的一角。還有很多關注國際局勢的自媒體有著更加匪夷所思、完全站不住腳的觀點和論據。
那它們到底在影響誰?
到底希望達成什麼樣的效果了?
期待你的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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