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澳洲夫妻的神操作把全澳州人看傻了
最近,悉尼的一套房產交易
引發了澳洲網友強烈的圍觀
這棟位於悉尼海景豪宅區的房子
居然白送……
就是眼前這棟絕美湖景房,位於悉尼的Birchgrove的 Louisa Road路上。
港口老宅,離悉尼CBD只有5公里。
卻能鬧中取靜,從自己房間里望出去就是碧波蕩漾的開闊水面。
絕美的親水平台小花園裡還有一顆長勢喜人的藍花楹。坐在自己家裡,遠處就是悉尼港,什麼神仙生活!
這不是Dream House
還有什麼可以叫Dream House?!
當然價格也是不便宜,按照市場估價,今年這房子怎麼也要個1500萬澳元。
最近悉尼一對夫妻David Moore和Dee Andreasen成為了這間房子的新主人,
卻一分錢都沒花!!
這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遠親不如近鄰
老鄰居變親人
19年前,這兩夫妻搬到了Louisa Road上的一間房子里,開始了新生活。
兩夫妻的隔壁鄰居,是一個獨居老太太Barbara Murphy,一個人在這大房子里住了一輩子。
兩夫妻發現,雖然老太太的大房子很漂亮,房子前就是水景。每天坐在平台上,喝杯茶,看看開闊的水景,回顧一下過去的人生,也是理想的晚年生活了。
但是老太太一直一個人,也沒個兒女來往,也沒有老伴相陪。生活起來總是有諸多不便。
於是平時,兩夫妻就會常常順手幫老太太一點忙。
搬個重物啊,買點日常用品啊,做點比較難做的清掃和房屋修理啦,甚至平時一起吃個飯啊等等。
一來二去,也就非常熟悉了。
周圍的鄰居都作證,這些年裡,兩夫妻常常給老太太加油錢,在她需要出門的時候都會開車載她出去之類的。
跟兒女照顧自家老人也沒有區別了。
十幾年前,一句話成為關鍵!
2004的一天
這兩夫妻覺得
這老房子實在是太舊了
地理條件是好,但是住了這麼多年,也實在想把自己的房子擴展一下,弄弄大,翻翻新,可以住得更舒服一點。
但是一旦要開工總是會影響鄰居的,於是兩夫妻就去和隔壁的Murphy老太商量。
沒想到老太太堅決不同意!以為她覺得鄰居的房子一擴建,那自家院子里的無敵水景就被破壞了!
我老太婆就想安安穩穩過個晚年
這點快樂也要給我剝奪嗎?
不行!
但是,老太太話還沒玩,話鋒一轉說:「但是,如果你們等我死了之後再開工,我可以等死後把我的房子給你們。」
這喜從天降讓兩夫妻徹底傻眼!
還有這好事?!
老太太說:你倆平時就對我很好,你們看我年紀一大把也沒個兒女,我想要你們幫我在這個房子里安度晚年。
等我死後
我的房子就歸你們了。
這條件要兩夫妻怎麼拒絕!
當然說好!
從那以後,兩夫妻更加無微不至地擔負起了照顧老太的職責。
有的時候因為自己工作忙,老太太年紀大了,一時有個小病小痛也照顧不過來。
Moore甚至還找了
自己教會裡的朋友幫忙
以防自己不在的時候有個緊急情況要處理,朋友可以幫忙看顧一下老太太。
這細心程度
有的親生兒女不一定做得到啊!
遺囑突然變更
老太太死後引來房產官司
時間到了2014年,一天,Murphy老太說要去見自己的律師。Moore就像往常一樣,開車載她出門。
結果老太太這次見律師,是去建新的遺囑的。
可是Moore卻發現
這遺囑里並沒有包括他和他的妻子!
遺囑里,老太太把她的房產平分給了自己的哥哥和姐姐。如果自己哥哥姐姐走得比自己早,那房子就給悉尼的兩家醫院了。
不是說好的要給我們房子的嗎?
這下怎麼啥都沒了?
仔細一看,Moore發現自己也不是啥都沒有,還是分到了$25000的。
要是別的鄰居,能分到$25000也真的已經很多了。
但是想到自己這麼多年來持續不斷對Murphy老太的照顧,Moore不免憤憤不平起來。
無法接受,上法庭解決!
立完遺囑一年後,2015年
83歲的Murphy老太去世了
按照遺囑,房子要分給Murphy老太的哥哥姐姐。
Moore思來想去覺得無法接受。
明明是整個房子
現在只有$25000
落差也太大了!
他決定去找Murphy老太的兩個哥哥姐姐談談,想問他們能不能放棄他們的繼承,把房子留給他。
毫不意外地
兩個人都回絕了他
這條路被堵死了之後,Moore兩夫妻還是覺得不甘心。想要討要回自己的本已經被許諾的房子。
兩人決定訴諸法律!
全靠一句口頭承諾
但是確有法律效應!
審案法官也覺得這案子有意思。
在聽了各方證詞,查看了這麼多年的各種證據之後,法官覺得確實,這兩夫妻為了照顧這個鄰居老太,確實付出了巨大的犧牲。甚至作出了很多改變他們人生的決定。
因為好幾年前,老太太的健康狀況就已經很差了。
確實是因為這兩夫妻真的提供了無微不至的照顧和陪伴,讓老太太一直還撐了那麼久。
前面老太太遺囑里提到的哥哥姐姐確實和她也沒有那麼親近。
姐姐說:知道自己還有房子拿,也是很驚訝,我以為房子是會給鄰居的。
哥哥說:我不在乎這房子,我也不知道這房子值多少錢。
話是這麼說沒錯
但是沒有人會平白無故
把自己繼承的遺產送出去的
於是漫長的官司就開始了。
每一句承諾
都是有法律效應的!
在法官看來
兩夫妻確實有些盲目樂觀的氣質
但是也並不完全是在異想天開
確實,老太太和兩夫妻這三個人之間,沒有以任何合同的形式確認下了房產產權的交接,遺囑里也沒有說要把房子給他們。
一切全靠兩夫妻說的當年的一句承諾。
這裏涉及到了一個非常特殊的法律原則,叫做
「物權禁反言」
proprietary estoppel
這條法律原則是說,如果之前確實有許諾存在,許諾和授予權利的人不得反言,權利人可以提供許諾證據要求拿回自己的權利。
也就是說,老太太確實作出過這樣的承諾,兩夫妻也遵守了承諾,那麼老太太就不能在之後食言!
法官覺得,這事挺清楚的,老太太確實承諾了,兩夫妻確實旅行了諾言好好地照顧了老太太的晚年。
那他倆拿這房子沒毛病!
而因為各種證據瑣碎,整個案子的時間特別長。當時已經80幾歲的Murphy老太的哥哥姐姐都沒能熬完這漫長的庭審,在這幾年內相繼去世了。
這房子,就更加順理成章地給了Moore兩夫妻。
今年年底,產權交接程序終於啟動。
兩夫妻喜提老太太之前住的
豪華水景房!
悉尼的法院發現
最近像這樣因為一些口頭承諾
或者久遠交易導致房產產權不清晰的案件
越來越多……
母親拿房子、兒子拿母親…
環環相繞法官都暈了
在悉尼西部Bankstown的 Edward Street有一間房子,同時在南部Nowra的Sanctuary Point有一塊空地。
這兩處房產都屬於同一個主人
這位主人在1969年就去世了。
但是這位主人沒有任何子嗣,也沒有立下任何遺囑,這房子就這麼空著了。
這時候,前主人一個親戚的老婆
就注意到了這個情況
她悶聲不響就就接手了這個房子。
做了一下簡單的修繕清潔,就把Bankstown的房子租出去,開始收起了租。
但是,她一直沒有按照《不動產法》的逆權侵佔(Adverse possession),把自己註冊為房子的登記主人。
這裏又是一個重要的房產法律知識了:
逆權侵佔(Adverse possession)
就是說,如果一個非業主不經原業主同意,持續侵佔對方土地超過12年,那麼侵佔者就能成為這個土地的新合法主人,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因為這位女士已經去世,且家人不願意透露她的姓名,我們就叫她「那個女人」吧。
時間就這樣過去了19年
「那個女人」自然而然成為了合法房主
到了1988年,「那個女人」的其中一個兒子和他的妻子一起搬進了這間房子。也同時也照看著Sanctuary Point的那塊空地。
就這麼一直到了2016年,兩夫妻成功登記成為了那塊空地的新主人。
但是Bankstown的這間房子卻不行
因為這裡有個問題,逆權侵佔(Adverse possession)確認的是土地的多有權。
但是土地上的房產產權卻沒有說明。
這就導致了這間房子
所有權還是不清晰
這就導致了矛盾的出現:如果這兩夫妻把這房子賣了?那麼他們到底需不需要給自己的兄弟也分一筆錢?而這要取決於「那個女人」到底擁不擁有這間房產?並且是不是同時繼承給了他們兩兄弟。
這關係繞的,讓法官都頭疼。
經過一番仔細審查,法官表示,「那個女人」一直在為這兩處不動產支付city council的費用和水費,直到2012年她去世。
所以法官認為「那個女人」一直都擁有這兩處房地產的所有權。
也就是說,「那個女人」通過逆權侵佔,成功成為了這兩處房產的房主。
但是因為她一直給房子繳費,所以她的兒子和兒媳並沒有因此成為新房主。
房主還是「那個女人」。
而兩個兒子,和一個兒媳
現在正因為這間要被賣掉的房子
所有權打官司
這錯綜複雜的關係,和歷史遺留問題
也是讓法官撓破頭……
但是看起來很爽的逆權侵佔
並不是百試百靈的
有的時候還會把自己繞進去
逆權侵佔並非時時有效
花了錢也不一定是你的地
悉尼有個老大哥就是這樣,他把自己的鄰居告上法庭。因為Woollahra一塊7平米的地。
他表示,自己在1980年代,花了$500真金白銀買的這塊地,新鄰居就把它據為己有,這怎麼行!
我的地我得要回來!
這又是讓法官頭疼的產權糾紛。
好端端的,這塊7平米的地就是和被告鄰居的家緊密相連,渾然一體。但是和這位原告的房子卻差了個十萬八千里…..
這位原告大哥說,自己在1987年的時候,和鄰居房子原來的主人有過一個協議:自己花了$500買下了這塊地
包括了房子的進車庫的車道
但是,這塊地的產權
並沒有就此轉讓給他
直到2015年
新鄰居搬進來
直接佔了他的地!
老哥覺得這不能忍!他也知道逆權侵:他想啊,我這都買了30多年的地了
逆權侵佔一弄,啊這地
怎麼著都是我的了!
但是讓人沒想到的是,這位鄰居的土地登記在了一種叫做Torrens title的土地登記和土地轉讓系統。
這又是個啥?
好知識點又來了!
黑板又敲起來了!
Torrens title
這種系統確保了登記的土地所有權,是通過所有權轉讓登記來轉讓的,而不是通過使用契據來轉讓的。
這也就意味著被這樣登記的土地,可以把大部分的逆權侵佔拒之門外。
這讓本身覺得十拿九穩的老哥驚掉了下巴!
這,當年自己買的地就這麼沒了???
法官也是覺得頭疼:老哥買了這地是真的,鄰居買這房產的時候也不知道還有這麼塊7平米的地是給賣出去的呀!
所以只能提出雙方調解。
按照悉尼現在的地價,這塊7平米的地左不過幾千刀的價格。
法官希望兩家能好好坐下來,分一分錢,以平息此事。
所以,從這個故事里我們也學到了另一個法律知識。
如果擔心自己的房子以後會被逆權侵佔
那麼就把房子登記在Torrens系統下
想要在路邊「撿」房子的,恐怕等了12年也拿不到這房呀!
澳洲法律環環相扣
這就是一山還有一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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