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賣國內房子為兒買海外房產,卻被趕出家門
有時候看國內一些真人普法節目,裏面的真實案例基本都圍繞著房子的爭奪戰來,很多親兄弟姐妹,親父子母女都當庭反目,互相破口大罵,為了房子撕了個你死我活,親情變成仇恨。
而如此慘烈的爭奪戰現在居然已經從國內「殺到」了偏安一隅的紐西蘭,當然也照樣是一地雞毛,沒有贏家。
三天前,紐西蘭法院的一個圍繞親人房子爭奪戰判罰既引起了華人圈子的震動,也令大家拍手稱快,咱們來看一看。
1、中國父母與兒子的房子爭奪戰上了紐西蘭頭版頭條
我們先來看看紐西蘭媒體New Zealand herald三天前的報道。
新聞的標題就是:「高等法院裁定兒子必須歸還用父母積蓄購買的房子」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新聞寫道:一對夫婦將畢生積蓄轉給兒子,希望兒子在紐西蘭買房,以便他們退休后安心生活。然而,兒子卻聲稱這套房子是贈予的,將其出租,然後試圖出售。
由於兒子拒絕交出鑰匙,父母不得不將兒子告上高等法院,要求將房產過戶到他們名下。
目前,奧克蘭高等法院已下令兒子王某將房產過戶給他的父母,並要求其償還以這套房子作為抵押的貸款,並將部分租金收入支付給父母。
兩位原告是古稀之年的王先生和許女士夫婦。很多年前,老夫妻的兒子王某(Xin Wang)因與原配夫人離婚了,然後日子過得不是很好。
老父母怕兒子過糟糕的日子,於是,在兒子位於奧克蘭西區Te Atatū半島的房產貸款尚未還清的時候就堅決賣出了在國內的兩處住宅,同時搭上了夫妻倆的積蓄,加在一起籌措了44.7萬紐幣(差不多二百萬元人民幣)。
奧克蘭西區Te Atatū半島的社區
這些錢既還清了原來房子的貸款,又付清了兒子前妻的出資部分。
不知道是因為信息不透明還是兒子故意的,買房前,老兩口錯認為「不具備紐西蘭身份的人無法買房」。
因此,該套房子被登記在了兒子王某名下。兒子當時信誓旦旦地做出了口頭諾言:「待二老取得紐西蘭身份,好大兒便將這房過戶給二老。」
聽上去是個有情有義的好娃娃,然而現實卻是這兒子是位薄情寡義之徒。
父母對於自家的兒子當然沒有任何戒備之心,於是就由他去了。
在沒有父母看管的情況下,王某從10年前開始便將該套「本來就屬於爸媽」的房子偷偷地出租了,每周租金630紐幣,全裝進他自己口袋裡了。非但如此,兒子還瞞著爸媽,把房屋用於抵押貸款3.4萬紐幣,後來再融資達8.1萬紐幣。
9年前,王某二婚,他在奧克蘭東區Flat Bush通過家庭信託買了新房子。時間來到了7年前,父母終於千折百轉拿到了紐西蘭登陸權,他們心想,這下一塊石頭總算落地了,能夠安享晚年生活了。然而來到紐西蘭以後,他們卻發現本來應該是他們的房子都被兒子租出去10年了。
這下老兩口可傻眼了。不過,兒子給出了變通方案——讓父母先住進自己新買的房子里。自此,更大的風暴就來了。
2、「我把整個人生的一切都給了兒子」
「我把整個人生的一切都給了兒子」,紐西蘭媒體把這句話作為了新聞的第二標題。
這句話是徐女士在微信上發給兒子的話。中文原文是:「我們把一生辛苦積蓄都給了你,如今卻無家可歸,還得自己掏錢交房租」。
讓我們來看看事態是怎麼發展的。
老夫妻搬進兒子的新房子以後,老夫妻和小夫妻在同一個屋檐下柴米油鹽,自然會產生矛盾,尤其是婆媳之間的矛盾。
在一次婆婆和兒媳進行的激烈爭吵以後,兒子選擇了支持媳婦,並要求爸媽搬走,去「另外租個房子住」。
3年前的新春佳節,因為老兩口給孫子包的紅包「金額較小」,兒子居然當面質問起父母為何如此摳門,乃至於讓他和媳婦「丟了面子」。此事之後,老父母終於搬了出去,自己租房子住。因此才有了上面那句在微信上對親子的對話。
同年三月,兒子更加惡毒的招數,實在令人嘆為觀止。他在沒有通知爸媽的前提下委託中介去出售該套本來屬於爸媽的房子。幸虧被老兩口及時發現,申請了產權警示令,才在成交前夜阻止了交易完成。
自此,就像那些普法節目里的冰冷案件一樣,爸媽與兒子徹底反目,老父母決定在紐西蘭通過法律拿回自己的正當權益。
奧克蘭高等法院
於是,爸媽把兒子告上奧克蘭高等法院,要求法院確認房屋歸屬權在父母這邊,儘管當年並無書面協議。
兒子是怎樣應對的呢?
他說,這些錢是父母贈與他的,他才是合法登記的業主。非但如此,他還反訴父母,稱他們僅僅「出於婆媳關係不合,而突然反悔」。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是放之世界而皆準的嗎?奧克蘭高等法院又是怎樣裁決的呢?
明察秋毫的奧克蘭高等法院法官Greg Blanchard最終採信了爸媽的說法,並條理清晰地指出:「在沒有書面協議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基於信任關係與事實推定:這對老夫妻才是真正的出資人和受益人。」
Greg Blanchard
在以上述明確表述為依據的前提下,法院判決如下:1,兒子必須將房產正式過戶給父母;
2,必須歸還以房屋為抵押所產生的貸款;
3,必須支付部分租金收入作為補償。
目前,兒子的代理律師拒絕媒體採訪,其本人也未作出任何公開回應。
不過,這個判決的紐西蘭華人圈已經傳播得沸沸揚揚了,人們奔走相告,拍手稱快,可謂喜大普奔!
3、華人圈反響強烈,我們看看大家說些什麼
下面咱們就看看廣大網友在社交媒體上對於該判決的留言,看看大家都是什麼觀點。
有些網友為法官點贊,支持這對老夫妻:
有些網友的觀點則較為中立,他們從人性的角度談論了這件事,表示,最不能試探的就是人性。
當然,也有一些網友是質疑父母這邊的,推斷父母本身應該也有自己的問題。
看完網友們的觀點,我們來看看紐西蘭專業的法律網站是怎樣評判這個案子的。
紐西蘭法律網站CWG LAW對這個案子進行了一番詳解,大家來看看是否有道理。
這個專業的文章我們摘抄一些重點如下:儘管法院認定(父母與兒子)存在協議,但也考慮了歸因信託的概念,這對於理解涉及所謂贈與的財產糾紛至關重要。
歸因信託是一項法律原則,當某人出資購買房產,但該房產登記在他人名下時,就會適用該原則。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推定提供資金的人並非有意贈與,因此對該房產擁有受益權。
簡單來說,如果A支付了一筆房產,但該房產在B名下,則推定B為A以信託形式持有該房產。如果有證據表明A有意贈予B,則可以推翻這一推定。
法院還討論了「預付推定」,這是對歸因信託的反駁。當財產轉移發生在對受讓人負有自然義務的人(例如父母對子女)身上時,適用此推定。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推定轉讓人有意放棄其對該房產的受益權。
然而,預付推定的適用範圍可能有所不同,尤其是在涉及成年子女的案件中。在這起訴訟案中,法院指出,在涉及已成年子女且生活狀況良好的案件中,因此,預付推定的適用範圍較弱。
重點來了:在處理涉及家庭成員的財產糾紛時,法院會仔細審查財務貢獻背後的意圖。
在所有權和財務貢獻不明確的情況下,歸責信託的概念至關重要。
「預付」推定並非總是適用,尤其是在涉及成年子女的案件中。
那麼,這個案子給人們的教訓又是什麼呢?
本案提醒人們,在轉移財產或大筆資金時,尤其是在家庭內部轉移時,清晰的溝通和文件記錄至關重要。它也凸顯了法院願意超越法定所有權,去判斷當事人的真實意圖。
其實,這也吻合上面網友做出的評論:「別試探人性」……
換句話說,就是一切都白紙黑字,落在文案上。
看完了網友們和專業法律網站的觀點,咱們也來做一個總結吧:親情與血緣,永遠是一條珍貴的紐帶。然而,在很多人的眼裡,親情與血緣在利益面前不值一提。人間的家庭悲劇也往往是從這種認知開始的。還是那句話,我們不會開著上帝視角對任何人進行道德審判,其實大家能做到的,就是做好自己,維護好人間最珍貴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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