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收入來源不明,昆州亞裔男被查!自稱「靠賭博贏來的」

《信使郵報》7月23日報道,他在撲克牌圈中被稱為「幸運Eddie」或「被祝福的Eddie」。
澳洲一名前咖啡館老闆聲稱,自己純粹是靠打高賭注現金撲克「運氣好」,不僅靠贏來的錢賺了這三年的生活費,還揮金如土用於旅行、酒店住宿,並全款購買了房產和豪車。

但這位豪賭客在三年間在兩家賭場賬戶中共計存入和取出了高達5870萬澳元的資金,當昆州一名仲裁成員開始調查他的財務狀況時,他的「好運」到頭了。
如今,他必須繳納一筆數百萬澳元的稅款。

Ti Ke(Eddie)Tran(圖片來源:《信使郵報》)
7月17日,澳洲行政複審仲裁庭(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 of Australia)高級成員Jane Lye裁定,Ti Ke(Eddie)Tran需補繳2014至2017年間的個人所得稅,這些稅款主要來自其銀行賬戶中大量「來源不明」的存款。
稅務審計后,澳洲稅務局(ATO)認定他在這四年間的應稅收入高達923萬澳元,分別為2014年150萬、2015年150萬、2016年290萬和2017年330萬。
Lye認為,Tran賬戶中部分現金的流入「令人起疑」。
這位49歲的男子在2014、2015和2016年均未提交個人報稅表,仲裁庭在聽證中得知他未履行申報義務。
他還需向澳洲稅務局支付高達其稅款75%以上的罰款。
Tran則未能在法庭上證明稅務局的稅務評估過高。

Jane Lye(圖片來源:《信使郵報》)
Lye指出,這名柬埔寨難民未能證明其在上述年份期間所有活動中涉及資金的來源。
據澳洲稅務局提供並被Lye採納的證據顯示,Tran在The Star賭場賬戶中共計存取2660萬澳元,在Crown賭場賬戶中則為3210萬澳元。
Lye形容Tran的賭場賬戶的資金流動「極為高頻」,這些賬戶可用於兌換現金與籌碼。
稅務局指出,Tran在Crown和The Star所存入或用於購買籌碼的550萬澳元現金「無法追溯到明確的來源」。
Lye在判決時表示:「仲裁庭並未被說服Tran已清楚交代其所有應稅收入的來源。」
「Tran也未能讓我相信,他在這段時間內的所有資金活動(包括聲稱借給家人、朋友和其他賭友的資金或贈與)僅靠賭博收入支撐。」
Lye還指出,Tran部分賭博資金的來源以及其賬戶中現金的流入「存在可疑」,例如中國商人Wan Yong Nguyen據稱在2017年于Crown Melbourne借了他價值22.37萬澳元的籌碼,並在幾天後還款。
Nguyen在庭上證實,他在Crown Melbourne賭場向Tran借籌碼,隨後還清。

Ti Ke(Eddie)Tran(圖片來源:《信使郵報》)
稅務局指出,Tran在悉尼的The Star賭場和墨爾本的Crown賭場賬戶中有大量存款無法解釋,懷疑這些資金並非來自賭博活動。
但Tran堅稱,賬戶中的存款是來自他打高賭注撲克贏得的獎金,或是他曾借給許多人的資金迴流,包括其他賭徒、家人和朋友。
他告訴仲裁庭,大額資金在撲克圈中流動是常見現象,而他一直認為自己的撲克贏利只是「愛好」,因此並非應稅收入,也未保留任何相關記錄。
Tran在庭上為自己辯護稱,他是在2017年接受審計后對高額稅單提出異議,才將此案提交仲裁庭。
「是的,我確實在早期那幾年沒報稅,但我沒有取得法律意義上的『收入』。」他在庭上表示。
「我沒有就業,也真心認為打撲克贏的錢不屬於應稅項目。那不是欺詐,那只是一個不懂法律和會計的人所犯的無心之過。」
為了為自己辯護,Tran還請來了澳洲著名世界撲克冠軍Joe Hachem作證。Lye稱Hachem是一位「可信且證詞有力」的證人。
Tran曾經營Lonsdale Coffee Delight,他告訴仲裁庭,曾於2015年8月15日將140萬澳元交給失業的妻子,用於全款購買位於維州Glen Waverley的一套房產。
一名名為Nhan Di Pho Vo的證人向仲裁庭表示自己欠Tran 81.1萬澳元。
但Lye對Vo的證詞表示懷疑,稱其證詞「令人難以信服」。
Tran還稱,他2012年的賭博本金約為100萬澳元,2013年為250萬,2015年為300萬至400萬,2016年為400萬至500萬,2017年則超過500萬。Lye則認為這些數字「不具可信性」。
Tran告訴仲裁庭,他在2018年已被賭場禁止入場。
Lye對他的證詞並不滿意。
裁決書中寫道:「Tran本人是個難以應對且迴避問題的證人。他關於資金流轉的說法缺乏旁證,且在多個方面與其他證人的證詞相矛盾,且不斷變動。」
「幾乎沒有任何能夠佐證其資金流向的記錄,尤其是他對自己本金、贏利及其他經濟活動的估算,即便是依據他自己提供的數字,也都不具有可信度。」
「他未能解釋從家庭信託存入其賬戶的資金,其聲稱借出的金額也常與對方證詞相矛盾。他的一些說法,例如與其妻子賬戶之間的資金往來,也存在可疑之處。」
「稅務局在分析賭場報告和銀行賬戶數據的基礎上,所能做的也只能是估算Tran的收入。」
最終,仲裁庭裁定包含75%罰款在內的原始稅務評估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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