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擬出台新規!9月30日起這類常見物品將禁止帶上火車

為應對鋰電池起火的安全風險,維州交通部提出一項新建議:禁止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自行車進入火車。

今年3月,一列地鐵在東的 Union Station 出事,乘客緊急疏散,原因是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車上突然起火。而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和滑板車電池也被指是數百起住宅火災的罪魁禍首。

周二,交通與規劃部提出一項新規,建議在 Metro 火車、V/Line 火車和 V/Line 客運大巴上,禁止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及其他電池驅動的代步工具,如電動滑板。

該規則修改摘要文件寫道:「列車上發生火災是一項嚴重的安全隱患,因為在人滿為患的列車上,或列車停在兩站之間時,乘客疏散將變得非常困難。」

「這些設備引發的電氣火災可能毫無預警,極難撲滅,並迅速釋放有毒煙霧。」

由於火災風險,倫敦地鐵近期已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入內。

然而,來自自行車倡導組織 WeRide Australia 的 Peter Bourke 表示,那些擁有安全、高品質電動自行車的用戶正因聯邦和州政府未能對電動自行車及電池進口實施安全標準而「被連坐」。

他說:「政府才是這個問題的製造者,真正的問題在於那些冒充電動自行車的不合規電動摩托車。」「而那些符合標準的優質產品,從未出過問題。」

Bourke 指出,曾參照歐洲標準對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管,但在2021年取消了該標準。

Bicycle Network 首席執行官 Alison McCormick 表示,這項禁令將對依賴電動自行車通勤、或乘火車前往州內休閑自行車道的人群產生負面影響。

她說:「此禁令應為臨時措施,直到州與聯邦政府設立符合國情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標準,以防劣質電動自行車和電池流入市場。」「對電動自行車和電池的有效監管,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可摺疊的電動自行車和滑板車仍被允許攜帶上電車和公交車,因為它們在發生火情時,車輛能更快停車,也更易疏散乘客。

非電動自行車仍可攜帶上火車,但不得從第一節車廂的第一道車門上車,因為該區域為行動不便乘客的優先上下車區域。

這些擬議中的新規目前正公開徵求公眾意見,計劃於今年9月30日生效。需要注意的是,殘障代步車不在禁令範圍之內。

其他擬議的《公共交通行為規定》變更還包括:將「將腳放在座位上」的罰款從1.5個處罰單位(目前為305)下調至0.5個單位(102澳元),以「使違法行為與處罰金額更為匹配」。

但同時,如果乘客鞋上沾有泥污,也可能觸犯新增的「弄髒車內設備」條款,罰款高達305澳元。

根據對新規變更的監管影響評估聲明,在2017年至2024年這八年間,維州執法官員共對將腳搭在座位上的乘客開出50,814張罰單。

規則還將更新,明確要求當有輪椅使用者通過最近的車門登上火車、電車或公交車時,乘客必須讓出優先座位區域。

目前規定僅要求乘客在被請求時讓座,而新規則「取消了輪椅使用者必須主動開口請求的負擔,因為這可能讓他們感到尷尬或不適」。

交通部還表示,正在考慮是否允許小型兒童自行車進入電車和公交車。儘管這類自行車尺寸通常與嬰兒車或摺疊自行車相當,但現行法規仍禁止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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