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來了! Optus因剝削、誤導、欺詐弱勢群體被罰1億澳元
陷入困境的電信公司 Optus 因利用弱勢澳大利亞人進行剝削而被處以高達 1 億澳元的罰款,法庭稱其行為是「掠奪性的」和「駭人聽聞的」。
聯邦法院于周三下午作出了此項判決。

2019年至 2023年間,該電信公司向 400名弱勢澳大利亞人推銷他們不想要或不需要、無法使用或買不起的產品。
受影響的許多人是來自澳大利亞偏遠地區的土著澳大利亞人。
有些人患有精神殘疾、認知能力下降或學習困難,經濟依賴或失業,並且金融知識有限。
在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競爭委員會(ACCC)將 Optus 告上法庭后,該公司承認違規行為並同意了擬議的處罰。
周三,法官 Patrick O’Sullivan 表示,Optus 的行為包括對顧客施加「不當壓力或影響」,讓他們購買「大量」他們不需要或買不起的商品。
他稱該公司的行為「令人震驚」且「掠奪性」,並特別指出了將合同強加給弱勢客戶這一令人擔憂的細節。
在他的判斷中,他解釋說電信公司未能以人們能夠理解的方式解釋銷售合同的條款和條件。
這導致客戶不了解他們持續的付款義務。

O’Sullivan 法官表示,有時,工作人員並不考慮顧客居住地是否有 Optus 信號覆蓋,但仍然「向他們出售商品和服務」。
某些客戶遭到債務催收機構的追債,因為 Optus「知道或理應知道其已經或可能已經參与了不當的銷售點行為」。
O’Sullivan 法官表示,Optus 的行為有 24 起違反澳大利亞消費者法的行為。
在該電信公司的 Mt Isa 門店,有 82 份合同是通過欺詐手段簽訂的。
O’Sullivan 法官在判決中表示,未償還的債務將被轉交給債務催收人員或「出售給第三方保理機構」。
一些客戶已被列入違約名單。
在達爾文,2021年 6月至 2023年 7月期間,工作人員「操縱或繞過信貸控制」,以更高的信貸額度出售商品和服務。
O’Sullivan 法官表示:「商店經理和助理商店經理參与並教導和/或指示初級員工進行……不當銷售行為,這影響了至少 363 個消費者賬戶。」
該電信公司被罰款 1 億澳元,並被責令發布更正通知,此外還需支付 ACCC 的訴訟費用。
Optus 已經達成了一項強制執行的承諾,包括向一個促進澳大利亞原住民數字素養的組織捐贈 100 萬美元。

今天早些時候,Optus 首席執行官 Stephen Rue 在被問及聯邦法院的處罰時表示,該公司的行為「完全不可接受」。
「因此,我完全可以向你們保證,當我第一次擔任這個職務時,實際調查結果就在我開始工作的幾天前就已經出來了,」他說。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開展全公司審查。
「我說的『審查』,實際上不止於此。我們審視了銷售流程。我們也在研究激勵方案。」
「我們已經恢復了部分涉事特許經營店的運營,並恢復了所有業務——因為這種行為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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