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長期製造噪音,導致隔壁鄰居的房子租不出去,一名女子被判賠償鄰居將近 21萬澳元。
這名不走運的女子名叫Suzanne Sheppard,
她的鄰居,也是一名投資房的房東Daniel Dejanovic,把她告上法庭,理由是:說Suzanne長期「製造私人滋擾」,讓自己投資的房子從 2023 年 10 月起一直空置,每周少賺 1580 至 1630 澳元的租金。
最高法院法官認定,這棟房子確實已經因為持續的噪音變得「無法出租」。
Sheppard的問題可以追溯到 2020 年,她經常半夜拍打共用的牆壁,還放很大聲的音樂或電視聲。
三批租客先後搬進這棟房子,但都因為受不了噪音被迫搬走。
第一批租客是一對外科醫生夫婦,他們說噪音讓自己和嬰兒嚴重睡眠不足,勸說無果后,甚至感覺每天都被她的吼叫騷擾,焦慮不安。
第二批租客說聲音就像「金屬撞擊」或者「鐵鍬在鐵柵上刮」。其中一晚,租客跑去質問她,竟親眼看見她拿著棍子敲打金屬器皿。
第三批租客則看到她用一塊類似板球拍的木板猛敲暖氣片。
最終,連中介公司都表示:只要這名女子住在隔壁,就不會再幫房東管理這套房子。
庭審時,Sheppard辯稱自己只是因為受不了隔壁空調和暖氣的聲音才這麼做,甚至說自己「被噪音深深創傷」。
但法官認為她是故意製造噪音來騷擾鄰居,噪音巨大、不合理,構成「持續滋擾」。
法院裁定:她必須賠償 207,774 澳元,並且不得再拍打牆壁、喊叫或大聲播放音樂。
這也真是一樁奇葩案件,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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