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或迎飛行新規:延誤、取消航班將獲退款與食宿保障

阿爾巴尼斯政府承諾將為澳大利亞乘客推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航空消費者保護方案,可能徹底改變國人未來的飛行體驗。
該方案將明確規定,當航班延誤或取消時,旅客有權獲得退款、餐食及住宿安排。
不過,這項改革是否足夠有力、能否真正惠及澳洲旅客,仍存在分歧。

Flight Centre環球休閑業務CEO詹姆斯·卡瓦納(James Kavanagh)表示,這將為旅客帶來「確定性、更好的支持,以及更公平的解決方案」。
但消費者權益倡導者亞當·格萊澤(Adam Glezer)則直言:「唯一有意義的改進就是提出了對所有取消航班的退款權。」
他批評政府行動遲緩:「新冠疫情本該是一個警鐘,結果政府拖到現在才行動,說明了一切。」
目前,澳大利亞沒有全國統一標準來保障乘客在航班延誤或取消時的權益,一切全由航空公司自行決定。
「現在,如果航班被取消或者行李丟失,你通常只能得到一句道歉、一張代金券,甚至什麼都沒有。」Send My Bag公司CEO亞當·尤爾特(Adam Ewart)說,「這顯然不夠,尤其是當澳大利亞人支付著全球最高的票價和行李費之一。」
擬議的航空消費者保護方案將賦予乘客更多權利:及時改簽或退款;餐飲和住宿安排;航空申訴專員制度,為乘客提供獨立支持;航空公司和機場責任強化,由監管機構監督執行。
交通部長凱瑟琳·金(Catherine King)表示,政府正在「明確航空公司與機場對乘客的義務」,包括訂票、值機時的信息告知、航班受阻時的最低援助標準,以及投訴處理機制。
與其他國家相比,澳大利亞在航空消費者保護方面「嚴重滯后」。
歐盟:早在20年前已實施《航空旅客權利條例》(EU261),航班延誤超三小時或取消,乘客可獲最高600歐元(約1064澳元)賠償,且必須提供餐食、酒店和改簽。
泰國:近期也推出類似機制,航班延誤超10小時,乘客可獲餐食、住宿及最高213澳元的現金補償。
專家指出,類似措施在海外提升了公眾對航空出行的信心,也未對航空業盈利造成嚴重衝擊。
目前方案只承諾退款、食宿保障,但未涉及現金賠償。
格萊澤批評:「如果有人因為航班取消錯過婚禮、葬禮、假期或重要工作,提供餐券毫無意義。乘客理應獲得經濟補償。」
他認為,引入類似歐洲的賠償機制,才能迫使航空公司盡量避免非必要的航班取消。
目前方案仍在公眾諮詢階段,政府目標是在2025—26年間立法並實施。
卡瓦納預計:「旅客最快明年就能看到變化。」
但格萊澤則悲觀地預測,改革將以「蝸牛般的速度」推進,「這一問題本該多年前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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