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為脫罪庭上賣慘!自曝離婚請求輕判,律師痛批毀掉別人一生

2025年10月21日,台灣高等法院的二審庭審現場,黃子佼以「已與孟耿如離婚需支付撫養費」為由,首次公開請求法官對其「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從輕量刑。這場看似尋常的法律程序,卻因當事人複雜的家庭糾葛與案件背後的社會爭議,成為輿論焦點。

黃子佼與孟耿如的婚姻始於2014年,2020年結婚時因19歲年齡差引發熱議,2022年女兒「小玉米」出生后一度被視為娛樂圈模範家庭。然而,2023年黃子佼因性騷擾及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被起訴,婚姻關係迅速惡化。2025年5月,台媒首次爆料兩人離婚,黃子佼律師以「一切以小玉米為重」回應,直至此次庭審才親口確認離婚事實。

在法庭上,黃子佼強調需承擔女兒撫養費,並稱「財產將作為撫養基金」,被外界解讀為「凈身出戶」。這一表態被部分輿論視為「技術性離婚」——既為規避財產糾紛,也為爭取司法同情。但律師透露其已與37名被害人和解,仍有3人未達成協議,與檢方統計的47名受害人總數存在矛盾,暴露和解誠意存疑。

黃子佼在庭審中多次強調「不懂法律」,試圖以無知為由減輕罪責。然而,法官指出其作為資深藝人,不可能對影像內容性質無知,且其單日下載300部影片的行為,更被專家視為「不可饒恕的犯罪模式」。更引發爭議的是,他在庭後向被害人律師哭訴「理解家庭破碎的痛苦」,卻遭對方冷駁回應:「我的當事人人生才剛開始就受害。」這一場景被網友批為「情感綁架」,模糊了加害者與受害者的責任界限。

黃子佼案件不僅是個體罪行,更牽出台灣地區非法影像流通的灰色地帶。警方調查發現,其通過「創意私房」等平台獲取影像,該平台明碼標價售賣未成年人內容,甚至接受定製拍攝,會員涵蓋政商名流與公職人員。這種「供需鏈條」暴露了社會監管的嚴重漏洞,也揭示了加害者如何通過金錢與權力逃避制裁。

案件對受害者的長期影響同樣觸目驚心。部分受害者在影像中被拍到學校標識、學生證等細節,卻因隱私顧慮選擇私了。法律界人士指出,低額和解金與快速撤訴可能助長犯罪氣焰,而黃子佼的「和解策略」實為規避更重刑罰的手段。

本案的判決結果將於11月25日揭曉。若黃子佼獲判緩刑,將引發對司法公正的質疑——公眾認為,其利用家庭破碎的「道德牌」換取減刑,實則是「以私利置換公義」。而孟耿如的沉默與退圈,則成為加害者行為連鎖反應的縮影:受害者不僅承受身心創傷,更被迫捲入輿論漩渦。

法律學者指出,此案暴露了「和解優先」司法傾向的弊端。性犯罪案件中,受害者的即時傷害與加害者的長期社會成本存在根本不對等。黃子佼的「家庭破碎」說辭,或許能博取部分同情,卻無法抵消其行為對未成年人造成的不可逆傷害。

黃子佼的庭審自白,撕開了娛樂圈道德失范的遮羞布。從「金鐘獎得主」到「階下囚」,其人生軌跡的劇變,既是個人選擇的結果,亦是行業縱容與法律執行缺位的共同產物。而孟耿如的退隱、受害者的隱痛,則提醒社會:唯有強化司法懲戒、完善受害者保護機制,方能終結此類悲劇的循環。

11月25日的宣判,不僅關乎黃子佼的自由,更將成為台灣地區性犯罪司法實踐的風向標——當法律面對「家庭破碎」與「未成年保護」的衝突時,能否堅守正義底線,答案即將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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