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房東哭了!ATO突頒新規,度假屋假期不出租就拿不到稅務減免?

房東們要注意了!《評論報》(AFR)最新報道指出,從2025年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一項新規:如果你的度假屋在聖誕節、等高峰假期期間未開放出租,那麼房貸利息、市政稅等一系列費用可能將無法再申報稅務減免。

這項政策預計將影響全澳超過25萬名房東,其中大部分目前都享受著負扣稅(Negative Gearing)帶來的抵扣優惠。

ATO近日公布的指導意見草案明確表示,如果物業被認定為「主要用於個人用途」,而非出租,就不能享受稅務抵扣。尤其是在「高峰期」未對外出租的度假屋,極有可能直接被視為非出租用途。

稅務專家Robyn Jacobson表示,如果物業確實主要用於出租,業主無需擔心。但那些一邊自住、一邊大量申報抵扣的人,恐怕要重新評估房產的使用性質。

根據KPMG的數據,全澳約有25萬套房產(佔住房總量的2%)被用於短期或度假出租,而其中大多數房東都享有抵稅優惠。此次ATO關注的重點是兩個關鍵詞——「主要」(mainly)與「高峰期」(peak period)。

如果稅務局認定度假屋主要用於產生租金收入,那麼各類支出仍然可以抵扣;但如果更多時間用於個人或家庭使用,那麼即便全年有出租記錄,房貸利息、物業費和保險等支出都可能被拒絕抵扣。

公共會計師協會高級稅務顧問Tony Greco直言,一旦房產被認定非主要用於出租,所有與持有成本相關的抵扣都將被否決。不過,與出租直接相關的支出,例如廣告費用、清潔費用和平台傭金等,仍然可以繼續抵扣。

多年來,ATO一直默認「只要業主有合理嘗試出租,即便沒有租出,也視為可供出租」,這被視為「黃金法則」。但Greco表示,這條黃金法則如今已經改變。

他指出,未來判斷的關鍵在於「高峰期」的定義。如果度假屋在高峰期被業主自用,那麼ATO可能會認定其並非主要用於出租,即使全年出租超過一半時間也無濟於事。

所謂「高峰期」,可能包括聖誕節、新年、復活節、學校假期以及公共假期。這意味著許多房東平日出租、節假日自住的做法,未來可能被視為「不合規」。

Greco舉例說,在滑雪區,冬季顯然是高峰期,但夏季也有遊客前往避暑,那段時間也可能被視為高峰期。每逢周末都有球賽,那是否也算高峰期?這些都需要ATO進一步解釋。

他還指出,要求度假屋業主在高峰期保持可出租狀態,本質上是要求他們最大化租金收入,這與以往稅法的原則不同。過去只要求業主「嘗試產生租金收入」,而非「必須最大化收益」。Greco預計,這一變化未來可能會在法院引發爭議。

KPMG稅務合伙人Hayley Lock表示,ATO近年來已將短租(如Airbnb)納入重點監控範圍,並通過收集平台數據對申報信息進行比對,以判斷抵扣是否合理。

她提醒,維州房東可能會受到最大的衝擊。他們除了要繳納高額土地稅,還需承擔短期住宿附加稅。許多業主原本就是為了減輕稅負才選擇出租,如今新規或將進一步壓縮他們的空間。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這次改革合情合理。稅務專家Jacobson表示,很多人抱怨ATO太苛刻,但仔細想想,為什麼普通納稅人要替度假屋業主承擔私人使用的成本?

目前,ATO的新規仍是指導意見草案,公開徵詢意見截止至2026年1月30日。但業內普遍認為,最終版本不會有太大改動。

Lock建議房東們儘快評估自己的房產在高峰期是否真正可供出租,並保存詳細記錄,包括廣告截圖、預訂日曆、平台交易明細以及私人使用日期等,以便未來稅務核查時提供證據。

這次ATO的新規表面上只是「定義更新」,但實際上可能改變澳洲度假屋投資者的整個稅務邏輯。對於那些把房子「半租半自用」的房東來說,聖誕節回自己度假屋度假這件事,未來可能要付出真金白銀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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