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稅務漏洞曝光,不少人中招!不知不覺中背上債務,還面臨巨額罰款…

聯邦政府或將關閉一個隱秘而惡劣的稅務漏洞,這一漏洞讓成千上萬身處困境的澳洲民眾背負上秘密債務。

一些施虐者利用稅務體系,通過一種鮮為人知的經濟虐待手段——「強迫擔任公司董事」——來謀取利益,而這種做法可能讓受害者被罰數百萬澳元。
所謂「強迫擔任公司董事」,是一種複雜的經濟虐待形式,通常表現為施虐伴侶強迫或誘騙受害者成為由其控制的企業的共同董事或唯一董事。

(圖片來源:九號台)
有時,這種情況甚至在受害者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欺詐手段發生。
結果往往是稅務債務在多年間悄然累積,最終導致高額罰款,或因「公司不當行為」而承擔責任。
Monash大學商法與稅務系高級講師Vivien Chen指出,這類經濟虐待在澳洲「幾乎是隱形的」。
Chen表示,施虐者常常「接管受害者經營的企業,故意破壞業務或轉移企業資產」。
她解釋稱:「這類與企業債務相關的經濟虐待,常在分居或離婚後發生。受害者曾講述,他們在遭到威脅時被迫簽署文件,而並不清楚這些文件的法律後果——施虐者往往威脅要切斷對他們及孩子的經濟支持。」
「施虐者獲取資金和合同的利益,有時還會辭去共同董事職務,留下受害者獨自面對債務。」
「正如一位受害者所說:『他消失了,所以所有債主都來找我追債——他們找不到他。』」

(圖片來源:九號台)
Chen表示,目前尚無關於這種經濟虐待形式的研究或調查。
她指出,澳洲女性尤其容易成為受害者,因為全國有大量家庭企業。
由於近期公司法改革,受害者如今可能面臨高達137.5萬澳元的罰款。
Chen與Economic Abuse Reference Group(EARG)共同呼籲進行全面改革,以遏制施虐者的行為。
改革建議包括修改《2001年公司法》,將家庭暴力納入合法的管理缺席理由;以及修改《1953年稅務管理法》,將家庭暴力列為免除責任的抗辯理由。
建議包括強化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的權力,使其能夠撤銷未經同意的公司董事,並簡化受害者與澳洲稅務局(ATO)溝通的流程。
報告還建議加重對欺詐性或強迫性任命董事的刑事處罰。
諮詢意見的提交截止日期為12月24日。

(圖片來源:九號台)
在澳洲,經濟虐待是否構成犯罪?
在澳洲,如果經濟或財務虐待涉及欺詐、盜竊或強制控制行為,則可被視為刑事犯罪。
澳洲各州及領地都承認經濟虐待是一種家庭暴力形式。
每個州和領地都有相應的家庭暴力令,用以保護受害者。
根據Centre for Women』s Economic Safety的說明,這些命令通常並不用於保護財產或資金,但在必要時,受害者可以提出相關請求。
目前,澳洲尚無專門立法明確禁止「強迫擔任公司董事」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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